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全年召开党委会24次,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
2.坚持理论学习贯穿始终。政治学习18次,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讨论86次,做到以讲带学、以讲促学,讲活用党的创新理论、观点方法推动改进水利工作、推动水利发展的举措办法,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主动思考、积极作为,为渝北水利事业向好发展再续力量。
(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
1.聚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联动。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号工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推动两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健全两地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川渝司法鉴定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开展高竹新区供水项目及中广核燃气发电等项目“帮办代办”工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区水利局罗正道局长带领规建科、水管站及行政审批科一行至高竹新区调研双城经济圈建设,对接水利发展相关工作,与高竹新区共同谋划御临水库前期筹备工作。
2.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我局保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共153项,今年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服务共120件。实现取水许可等电子证照全覆盖和签章入库,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115件,逐步实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和“无纸化”审批。荣获全区政务“优质服务窗口”,每月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推进规范性文件闭环管理。强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可行性和必要性调研,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核、决定、公布、解释、备案、后评估、清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
2.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修订规范性文件2件次。
3.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我局继续施行《渝北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办法》《渝北区村镇分散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工作例会,会上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听取重大项目工作的进展、规划、工作意见、建议等,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必须有局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与,把好事前法律关、政策关。聘用法律顾问1名,全年对80余份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我局的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3.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备。
4.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5.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2024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局人员参考均合格;并结合我局行业领域特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五)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增强证据意识,保证程序合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重庆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用语指引》进行执法活动,执法过程中保证至少2名在编持证执法人员开展相关行政检查、执法等工作,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充分维护当事人和执法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水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裁量准则和基准,严格按照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行政处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合理、公开进行行政处罚,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同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法治审核,由执业律师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合法合规。
3.常态化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执法案件归档立卷,所有结案案件均按照现行“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立卷。
4.专项执法,成效显著。开展河道“清四乱”汛前执法巡查、河湖保护执法、水源地保护联合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开展执法巡查118次,现场纠正违法行为20件(次),行政处罚案件10件,行政罚款9.89万元。
5.推进入驻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按照全市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部署要求,确保行政执法事项认领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内认领水利领域的执法事项223项,做到“应领尽领”。
6.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以“水利行业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违章操作、消防、用电为中心的安全隐患整治排查”等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开展各类水利安全排查整治854次,出动检查人员2327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79个,闭环整改175个。靠前研判、提前干预,组织实施了九龙湖机械厂旧厂房排危施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十一年“零事故”。
7.质量安全严格把控。深入践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水利质量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为推动渝北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8.水旱防御科学精准。强化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定期和应急会商研判13次,在汛期及时发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入境温馨提示短信190万余条,发布《水旱灾害防御重要信息通报》2期,会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涨水风险提示》5期、《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期,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暨防汛救灾应急演练1次,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宣传5次,发放宣传册、宣传画12000余份。扎实开展水文测验工作,全年测流159次、输沙测验12次、单沙测验78次,为应急预警提供水文技术支撑。派出4名水文业务精兵,联合区级相关部门代表重庆市参加西部战区“动员精兵—2024”演练,获得西部战区第一名。此外,完成区内20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修编及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9.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坚持牵头抓总、高效统筹,通过印发方案、召开河长会议、严格巡河查河、暗访警示片通报、开展全区河长制工作指导检查、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等手段,坚持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截止目前,各级河长2024年采用智慧巡河App累计巡河查河11071次,推动解决各类水问题909个,共发出交办单督办函40份、工作提醒3份,切实推动肖家河清河湾小区排污等8个难点水问题整改;二是纵深推进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组织召开总河长会对新桥水库幸福河湖景观及步道事宜进行研究,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压实参建单位和属地镇街工作职责,不断完善验收相关资料,按月调度和通报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10月前完成区级验收。
10.水资源管理全面加强。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22次,累计征收水资源费78万元。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有序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全面完成13个居民小区、4个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市水利局,万元GDP用水量考核指标得到了市水利局政策倾斜。
11.水土流失治理有力有效。治理水土流失32.31平方公里,批复备案水土保持方案5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87.23万元。完成市级下发水土保持措施专项调查复核图斑1069个,复核率100%。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1.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热线、水利门户官方网站等服务渠道,制定了渝北区水利局便民服务卡、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重视舆论监督。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3.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水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5条,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办理时间节点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共11件、政协提案共5件,沟通效果良好,代表满意度高。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1.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水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联合区机关事务中心、双龙湖街道龙顺街社区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普法宣传和学习。
2.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促进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保护辖区水域及岸线生态环境,通过定制横幅、签字笔、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折页、宣传雨伞等多种形式,采取现场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多场宣传活动。2024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宣传画100幅(张),宣传纪念品300余份(笔、环保袋等),在媒体报道2篇,推送宣传短信1500余条(次)。
3.切实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信访稳定工作平稳有序。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会12次,定期梳理三峡移民、农民工欠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水利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争取上级信访专项资金50万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排查矛盾纠纷8件,均已做好化解工作。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36次,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36件,处置化解“民呼我为”事项48件。现未出现信访重点人员和重大信访矛盾问题,水利系统全年无群众进京到市上访。
4.依法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区水利局2024年作为复议机关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抓好“关键少数”,做到履行责任到位。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率先做示范、带头抓落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继续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主体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巡察整改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走细。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深处受洗礼。带头杜绝经验主义,做好调查研究,确保在攻坚克难、完成任务时政治方向正确,一以贯之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确保学习教育有收获。扎实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把“学思想”作为首位任务,坚定不移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强读强记、常学常新,深刻领悟其思想精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为民服务解难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化了水利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等宣传教育片,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清政勤政的自觉性、责任感。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及时了解掌握并传达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在“中国水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日”等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放映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观看民法典、宪法讲座等宣教片。
(三)系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局内法制体系建设,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加强法治建设人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建设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根据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水利领域相关执法事项划入区农业农村委,水行政执法领域面临人员调整、职责划分不清等挑战。此外,随着涉水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增加,执法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二)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不够到位。如法治学习方式比较单一,学法用法碎片化,系统学习不足,深度不够,成效不突出,融会贯通指导工作衔接仍然存在不足。
(三)部门协同联动有待加强。法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交叉或工作机制边界不清晰时,各部门工作缺乏有效的沟通,尤其涉及需联合执法、联合开展相关专项行动的时候工作合力不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法治保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司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加强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率。
(二)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工作。深入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促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同时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挑战和困难,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全面落实水利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办案,坚决不以没有执法队伍为由不履行相关职责。
(三)深化法治宣传,提升守法意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继续做好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认知度。通过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努力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水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