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9

区政府: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续推进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一是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以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作用,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助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服务规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加快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依法治省的能力水平。四是着力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工作特点,大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法治水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强化理论武装到位。认真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局党委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等为平台,召开学习13次,举办专题讲座3次,安排1名班子成员带头谈学习体会,推动形成高质量、有收获的学习成果。局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全年召开职工学习会14次、支部党员大会80余次,由局领导带头持续开展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宣讲10次。

3、以全方位、多层次普法宣传为重心,提升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一是普法工作见成效。在全市水利行业率先开设了“普法课堂”,厘清镇街和水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权限和职责;送法律进企业,有力化解了观音洞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带来的投诉和不利影响;为全系统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全局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多点发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水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联合市水利局、区政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两路街道等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对《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普法宣传和学习。同时在“12·4”国家宪法日采用线上宣传方式积极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法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宣传画300余幅(张),宣传纪念品3000余份,在媒体报道7篇,推送宣传短信20000余条(次)。三是在全市水利系统第一个建立了“法学屋”,陈设了100多部法律法规书籍,搭建起法律咨询、普法学习、法治教育为一体的水利法律服务载体,执法支队长荣获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四是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打击非法采砂宣传工作,在重要河段、路口设立河道保护警示牌、非法采砂警示牌,警示牌内容围绕“警告,非法采砂判刑”展开,向群众展示保护良好水事秩序,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决心。在执法办案过程、执法巡查、举报投诉办理期间,多次采用村落院坝会、河边与群众聊天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送法律到村社,到村落院坝,到群众心里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得群众好评。

4、深入学习加强领导,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员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局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中心组理论、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综合采取“微党课”“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领导干部上讲台、集中培训等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学习,完善长效学习机制。本年度,局中心组学法6次,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学法25次,机关党支部委专题学法11次,领导干部上讲台15次,专题法制宣讲专场学法3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规定》要求,带头学法,讲精神、讲贯彻、讲思路、讲心得,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对各类法律法规坚持常态化法治学习,认真贯彻、切实遵循。并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周密安排,科学确定水利法治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三是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初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强化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四是通过解释、教育,引导矛盾纠纷涉事主体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制手段为疫情防控营造了稳定的环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宣传防疫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对相关水利施工工地依法排查外地来我辖区人员,积极宣传防疫相关知识。五是夯实法治根基。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普法和依法行政考试,为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组织局全体领导职工参加法治理论化考试。持续有效开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促使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更加重视出庭应诉工作,于庭审应诉中深化法治意识、发现共性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以每周一职工会议为契机,结合水利行业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断加强水利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学习。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依托“渝快办”平台事项库,及时承接、动态管理全局依申请办理事项,编制标准化实施清单并及时对外发布。现我局保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共140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公共服务6项。完成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的认领、完善和发布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严格禁止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了“应进必进”,大力推进“四减”,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目标。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制度,重新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加大、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和水利窗口。

2、做优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一是优化完善内部流程运行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大幅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二是加大民营经济支持力度,严格把好涉水项目的行政审批关口、对新、扩、改建、改造的各类取水、退水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都必须科学论证、认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针对水利建设项目,凡是受到我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企业,全部上报区发改委和市水利局,同时将其列入我区水利行业限额以下备选承包商黑名单,对严重扰乱区水利行业招投标环境的企业还将利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研究清理。目前,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6件,其中《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因有效期届满自动终止效力,其余4件继续适用,清理结果已及时报区司法局。目前尚未出现被区法制办审查出存在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规范了相关决策程序,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情况

1、运用法治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一是及时建立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报送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制度》,坚持常态化排查研判工作,对风险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依法分类处置,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1名,配备公职律师1名,规范法律文书办理及发放程序等,逐步建立完善了与行政决策一系列配套制度。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坚持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执法过程中保证至少2名及以上在编持证执法人员开展相关行政检查、执法等工作,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充分维护当事人和执法人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水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2、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证据意识,保证程序合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保存。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裁量准则和基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合理、公开进行行政处罚,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初步拟定《水事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处罚清单》,充分体现在新形势下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的执法要求,不断提升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形象。

4、年初制定完善并实施《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水行政执法案件(线索)内部移交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我局内部案件办理移交程序,使我局案件的办理从制度上、程序上和时效上均得到了保证。

5、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执法信息上传网络监督系统工作。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内及时公开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清单信息,同时在“信用中国”系统中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等要求公开的内容。二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与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退捕禁捕”联合执法行动、与相邻的四川省水利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等;加强水资源保护,重点对水厂和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执法检查,严保水源安全;从严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河道采砂、水资源、涉河建设、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2年,累计巡查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推动解决水事相关问题60余个,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5件,水事纠纷排查化解22件,罚款6.88万元,罚款额创历史新高;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查复核水利部下发疑似碍洪图斑78个,审查涉河建设项目13个并对历年审批的30个涉河建设项目批建一致情况进行了复核。

6、常态化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措施作为提高案件质量,构架执法责任“高压线”的有效措施,建立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所有结案案件均按照现行“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立卷。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案卷汇总表》,确保每一份行政执法案卷内容、程序、归档等均合法合规。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新引进两名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有效的提高了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将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省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在建项目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对严重质量不良企业的责任主体纳入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予以登记,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工程招投标环节,突出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严格把控在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情况,严查和打击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通过强化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1、加强风险研判,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加强风险研判,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对做好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的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传达部署18次。开展信访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工作10次,召开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11次,排查一般风险问题13件,重点矛盾问题2件,重点人员2名,整改完成一般风险问题11件。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了维稳专班等防控措施。二是落实了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年初制定并印发《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安排了一名局领导每日坐班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信访事项按期答复办结、信访事项群众参评、满意度评价均达100%。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落实了应急责任、任务、措施。今年未发生重点人群串联聚集造势施压,未发生到区、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四是充分利用标语、法制讲座、机关干部带头学、百人宣传进乡村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和走司法途径,多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维权。

2、以“水利一张网”为支撑,建成全市最好、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智慧化指挥中心”,水旱灾害防御更加坚强。一是抓信息集约化管理。建成了集三维电子沙盘和信息化系统为一体的全市首个水旱灾害防御智慧指挥中心,整合共享了120个水利信息采集点、25个视频监控设施等水利信息资源,构建一级部署、多级应用的监测、预警、响应一体化水旱灾害防御三维电子地图系统,收到险情、会商、派员出险时间从过去的1.5小时,提速到40分钟。二是抓防御基础建设。完成了水旱灾害致灾、洪水灾害隐患及山洪灾害隐患调查、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和干旱灾害风险评估并通过市专家组审查,目前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与区划成果评审,提升致灾风险辨别能力;完成长江、嘉陵江、御临河、大洪河、平滩河5条河道的防洪管控水位复核确定和后河、朝阳河、温塘河等11条流经城区河道、镇街、农村(城市开发边界以外区域)重点地区和所辖水库的防洪管控水位确定。三是抓物资储备。及时补充移动电源、防汛木桩、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水旱灾害防御物资16.8万元,并全部分发到54个山洪灾害危险区、5个防洪薄弱点和55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确保抢险救灾第一线物资储备充足,打通救援最后一公里。四是抓隐患整改。完成了2个市级山洪灾害危险区和12个区级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动态调整,发现并闭环整改安全隐患141处,完成了红星、果塘湖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和东风水库左坝肩水毁修复。

3、以“41项重点+65条要点”为施力点,深化拓展“十五条硬措施”,实现安全“零事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制定了水利安全生产41项重点工作及65条操作要点,按照“四不两直”“行政+专家”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针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强化了“两单两卡”推广,全面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重点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现场、防控措施中的隐患,出动检查167次,检查水利项目23个、水库55座,发出检查意见书、隐患整改通知书131份,查出隐患193处,并逐个跟进督促落实整改,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责任整改。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23个在建项目,采取主监、巡监、专家核查、飞检开展了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力度,切实强化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利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行政许可关口,依法查处案件,强化普法教育宣传。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推进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动态化、常态化。三是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培训,落实学法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提升行业内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和执法能力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走上大街、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广泛普法,进一步优化辖区守法、执法环境。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水利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利管理,仍需不断探索。二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群众对行政执法涉及的相关法律认识理解还不够到位,对执法人员正常的执法工作持有抵触情绪,仍需要我们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四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不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坚持对标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普治并举,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涉水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不断理解并配合水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减少信访、诉讼等。

(二)强化法制基层培训工作。提高全局水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预防机制,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方针,做到执法巡查不间断,发现案情不手软,查处案件不耽误。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业务培训班、案卷评查、技能竞赛和执法工作检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努力提高我局水利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制度、风险评估,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决策评估制度。

特此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3年1月19日

(联系领导:曾庆文;联系人:曾涂;联系电话:13983710258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