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10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水政罚当〔202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XXXXXX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47690XXXXX6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笪XX
自然人
姓名
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水政罚当〔20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当事人在渝北区XXXX后扶工程现场实施了以下行为:施工现场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4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