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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水利罚当〔2024〕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XXXX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0667XXXXX4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王XX
自然人
姓名
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水利罚当〔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当事人在龙兴镇XXX改造工程实施了以下行为:施工现场工人施工时没有佩戴安全帽。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20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