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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4-0011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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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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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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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和《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对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山水厂位于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村,设计供水规模500m3/d,供水区域为大盛镇东山村全村及东河村8~11社。东山水厂于2022年6月取得取水许可证,年取水量为15.25万m3,取水水源为高河沟和大洪河。目前,东山村为渝北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重点发展特色水果种植和休闲农业,为保障东山村的农业发展和供区居民的饮水问题,综合考虑水资源基本情况,高河沟水源主要用于农业灌溉,东山水厂取消高河沟取水口,增加在大洪河取水口取水量。
二、取水地点、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本项目取水地点位于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村东山渡口上游100m处,取水口坐标:东经106°55′27″,北纬29°56′46″,取水许可总量15.25万m3/a,取水方式为提水,取水水源为大洪河地表水。
三、退水要求
你单位必须加强退水管理,严禁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产生影响。
四、节约用水和取水计量
你单位应在厂区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加强管网运行维护,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同时,应加强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在取得该批复后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注销原取水许可证。区水利局《关于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取水变更的批复》(渝北水利办〔2022〕33号)失效。
(二)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我局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月(或季)报送取水量,年底按时报送年度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申请等相关资料。
(三)水厂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若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后,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渝北区大盛镇东山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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