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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762E/2024-001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水利许可〔2024〕29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2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关于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渝北区黄葛生态清洁小流域(二期)项目实施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镇提交的《关于审批重庆市渝北区2025年黄葛生态清洁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兴隆府函〔2024〕134号)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406-500112-04-01-996207)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同意对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渝北区黄葛生态清洁小流域(二期)项目实施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渝北区黄葛生态清洁小流域(二期)项目

二、建设地址

兴隆镇、古路镇等2个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815.85 hm2:其中包括:坡改梯60.62hm2(其中石坎坡改梯 20.24hm2,土坎+植物篱40.38 hm2),坡面径流调控5.52hm2,植物过滤带 5.50km(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18.55 hm2),疏幼林补植109.50 hm2,封禁治理 2501.23hm2,保土耕作1120.43hm2。配套:径流调控措施(30×30cm排水沟5134m,50×50cm排水沟 638m,1.5m 3 沉沙池26个),道路工程(1m宽人行便道 8373m,其中黄砂石路面2378m,C20砼路面5995m),村庄绿化美化(花池 560m,宣传牌5个,指示牌15个,警示牌1个),双河口河沟左岸绿化恢复2.40km,保土耕作牌10个,封禁治理牌10个,工程碑1座。

四、建设工期

基本同意该工程总工期8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总投资1924.8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及以上水利发展资金1636.14万元,区级配套288.73万元。

六、其他

(一)请你镇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和投资规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请你镇尽快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在上级专项资金下达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三)工程开工后,你镇应按时上报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等基本情况。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确需对初设批复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设计变更报告,重大设计变更或总投资超概10%以上的,须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我局组织竣工验收。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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