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小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培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成效。
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找准审计切入点和落脚点,优化审计工作思路,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转化学习成果,提升审计质效,创新思路举措,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三是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我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培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着力推进宪法贯彻实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和法院旁听庭审活动,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重大决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紧扣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组织实施好对助企纾困、稳经济大盘、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发挥好宏观调控重要工具的积极作用,更好维稳保稳促稳。如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中,充分发挥研究型审计作用,重点关注和揭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主体关系等问题,聚焦重点、审研结合、强化协作,充分发挥审计力量,推动渝北全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注重政策学习,靶向发力。发挥政策研究团队优势,全面收集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从国家、市级、区级三个层面梳理政策脉络,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研究,确保“吃透”政策。召集10个部门就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进行座谈,摸清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卡点,明确审计方向及重点。
二是聚焦审计重点,夯实基础。走访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重点关注和审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完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优化经常性涉企审批和服务等5个方面改革举措的完成及推进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调查问卷等方式抽查民营企业,重点关注行政审批是否畅通、部门监管是否缺位、政务服务是否高效等情况,“放管服”是否到位。
三是强化审研结合,提升质效。将研究型理念贯穿全过程,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背景、原因及后果,揭示和反映政策协同、措施细化、任务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审计监督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备案工作,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并建立协调畅通的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统一”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和管理。主动配合检查工作,按时报送发文目录,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落实整改规范性文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中的后续处置工作。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2年未制定或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运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办法,建立科学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一套“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内部管理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紧盯监督重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干预审计行为登记报告管理办法》,局纪检组全覆盖实现审前廉政教育、审中廉政检查、审后廉政回访。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情况。
一是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审计监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要求,根据请示、报告、报备事项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时限等5个方面35条清单的规定,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台账管理,客观真实、规范有序反映情况。2022年,向区委审委会报告重大事项23次。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庆市审计局工作规则》《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范围包括传达和研究贯彻落实审计署、重庆市审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考核结果,审议表彰或申报先进集体、优秀项目等事宜,讨论决定重大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意见,听取重大审计项目的情况汇报,审定需上报区政府及市级部门的重要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是推进审计程序制度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从规范方案审理、强化报告审理、实践前置审理、跟踪检查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等方面,对审理程序、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转变传统思维,前置审理关口,通过审计方案、审计现场、审计程序“三前移”的方式,审理部门积极参与项目过程,及时反馈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破解事后审理补证困难。定期开展审计质量展评活动,从审计程序、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审计文书档案等多方面总结梳理审计质量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对照市局审计质量考核要求,从审计规范化、成果宣传利用等方面加强指导,力争打造审计精品项目。2022年,1个项目在市局组织的优秀项目评选中评为一等奖。
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定文件、对外签订合同之前,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按照审计法定权限,结合具体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并回复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等的征求意见,并提出与依法审计职责相符合的修改意见。
(五)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紧紧围绕落实“六稳”“六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等工作部署开展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新修订审计法及时申请、调整、修改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22年,根据新修订审计法梳理调整并对外公布审计部门权责清单17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强制2项,并逐一细化权责事项,进一步明确审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法律依据,确保审计行政执法有法可依。
二是统筹推进审计监督工作。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借助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17个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助力防范化解资金运行风险,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对8个单位11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履责;持续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对9个公共投资项目开展审计,实现投资审计由数量到质量、由单一到全面的转型;对2020-2021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情况开展审计,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作为,持续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助企纾困稳就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执行开展跟踪审计,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为促进国有企业融资降本增效并有效防控风险,开展渝北区2019-2021年国有企业融资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实施洛碛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22年无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实施审计(调查)项目29个,查出问题金额65.31亿元,其中违规金额0.0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0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5.1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76条,整改金额2.79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26亿元,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积极落实执法公示相关要求,强化事前公开,按照行政程序,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执法内容,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按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审计通知书等执法文书,在作出审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时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加强事后公开,按规定作出公示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渝北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安排专人负责,对执法依据及执法人员有关情况进行排查,落细落实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2年,组织全局44名已持证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并按要求在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拟办证换证人员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内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严格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等行为。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坚持依法审理、客观求实、严格把关,对审计结果文书均进行了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项目审理会制度,集体研究审议审计业务事项。
四是创新审计执法方式。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审计成果质量。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准确定性和恰当处理,更加精准地揭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意见建议。开展审计质量检查,2022年对各科室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抽查,选取2个投资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计质量内部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有效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提升审计质量。搭建政策研究团队、数据分析团队两个平台,强化组织和制度保障,2022年收集整理新出台政策文件133个,登记区委区政府研究的重要事项192项,开展政策文件学习6次、数据分析6次。加强审计整改管理,制定审计整改表,从制度层面推进解决审计整改认定标准不一致、审计整改到位率不高、整改成效难以作出统一评价的问题。注重成果提炼,开展审计结果再利用、再加工,通过分类、分项总结分析,找出规律升华审计成果,服务区域治理。
(六)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扎实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并单列出“三公经费”专项,及时公开公务员招录、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9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284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份。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履职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先后发布2份重要审计结果报告,主要包括《关于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严格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完善监督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强与党内监督、其他行政监督的协作配合,继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党内监督的贯通配合,加强与财政、国资、生态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联合出台《渝北区“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20条措施》的通知(渝北纪发〔2022〕12号),促进提升审计成果,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细化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内审工作管理办法,联合区国资委出台加强区管国有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并将相关内审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对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范围,目前,全区90个部门单位建立内审机构或内审小组,185名人员纳入内审人员库。
三是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审计署编制的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审计法、《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内审工作管理办法,联合区国资委出台加强区管国有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并将相关内审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对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范围。
(七)坚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政诉讼复议规定,注重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提高争议事项办理质量相结合,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强化人员配置,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022年未收到信访诉求。
三是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审计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咨询,按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在审计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就新牌坊立交结算审计等项目共征求常年法律顾问意见10余次,推动审计机关依法正确有效履职。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研究讨论法治专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审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持党组研究决定审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及时、全面向区委审委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按规定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是健全并落实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印发《建立法治建设及相关考核制度》《法治教育培训方案》,出台学法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以及宪法、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审计救济途径等法律法规5次,力争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理念,着力做到“八个深刻把握”,达到“五个成效”。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计质量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以来,我局在审计质量控制方面仍有些不足,在今年开展的审计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审计档案归档不及时、缺页、缺要件、重要文件未签字等不规范现象,主要是因为审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审计人员对审计档案管理意识不强。
(二)法治教育培训形式、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
我局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多局限于视频会议、楼道电视宣传等,普法工作的开展也主要是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专业方面的法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三)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审计人员学法普法与审计实务的结合不够,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尚未有效形成,审计执法程序不严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持续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档案归档时间,将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优秀审计项目及审计骨干人员评选考核之中。在审计机关内部定期开展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培训,宣传和培训档案法,让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而且还需要密切联系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完善和巩固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评价标准,确保审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化要求进行。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学会在法律框架下工作和生活,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理念。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着力开展党性教育、普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保密教育、财政财务基础知识教育、审计理论与实务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优良作风,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重庆市渝北区审计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