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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6132G/202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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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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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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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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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3
渝北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2023年1号
渝北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1月3日公告)
2022年9月8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渝北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审计局持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审计整改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2022年12月26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对2022年各单位不能实现的基本支出17433万元全部追减,除应急救灾、公共安全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支出,并印发《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着力压实各部门单位做实项目储备、编实部门预算的责任。二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各部门合理预估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并从2023年起对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项目不予调整采购指标。三是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第二人民医院等2个单位将未纳入预算的艾滋病抗病毒管理经费等经常性收入545万元纳入2023年度部门收入预算。
(2)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解缴存量资金的通知,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收回盘活机制,并逐步建立存量资金集中支付管理机制。二是33个单位收取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益等8377.9万元已及时缴存国库。102个单位结存两年以上垃圾处置工作经费、景观工程项目结余等财政存量资金2619.98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
(3)专项资金监管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展产业资金问题,区商务委按规定废止《渝北区促进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严格《重庆悦来会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并强化资金监管,避免重复补贴。二是针对重点项目前期经费“资金池”问题,区政府已确定1亿元的资金总额规模和自求平衡、滚动使用模式,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对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开展清算、收回、核销等工作,并完善了定期核查监管机制。三是针对套取骗取专项资金问题,区商务委已将涉企名单纳入商务领域诚信经营黑名单,下达《关于责令限期退回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收回套取骗取的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商务发展资金,对未收回的电商孵化园等项目资金通过司法仲裁等方式加大收回力度。四是双凤桥卫生服务中心已将违规套取的医保基金47.1万元上缴区财政。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开展项目验收、结算审计等,全力推进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截至2022年11月末,已支付主城区城市排水管普查等资金1890.58万元。二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监控的通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区人力社保局等4个单位采取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推进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2. 区级部门及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规收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个部门已将违规收费和未及时入账的疫苗接种服务费等136.29万元上缴区财政。二是区医保局等12个部门严格按预算项目列支相关经费,通过归垫、调帐、补充完善报销资料等方式完成对超预算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等问题的整改,其中,区人力社保局已将挤占的鸿雁计划专项资金6.56万元进行归垫。三是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虚列预算支出问题。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范现金支付管理和财务报销流程,超1000元的支付已不得使用现金。区科技局严格创新能力培训项目验收管理,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完成了所有培训内容。
(2)公务车管理仍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机关事务中心完善公务车辆租赁“定点租赁”“一事一租”“备案审批”以及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机制。区人力社保局等4个部门已终止与社会车辆的租赁合同,区科技局、区特殊教育学校等部门完善《租车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规定的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公务车。
(3)财务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通知》夯实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二是悦来中学等3个部门单位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实施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会计、出纳岗位进行分设并理清职责任务,完成财务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三是王家街道等5个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已按程序核销长期未清理款项1786.84万元。
(4)工会经费管理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总工会、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从工会经费预算执行、预算资金弥补工会经费、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等五个方面加强管理和规范,明确优先动用以前年度工会结余资金,不得随意使用行政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二是回兴小学等部门制定《工会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大对工会活动方案及预算等情况的审批监管,规范工会经费财务管理。
(5)政府采购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龙塔街道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并对重庆聚宏善孝养老服务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规范养老服务站运营。二是区医保局等5个单位通过购买“天眼查”服务、建立采购后评估等方式,加强对供应商关联度、资质及信用的审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三是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完善《卫生健康系统采购实施管理办法》《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加强行业内各单位采购监管。
3. 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及相关检查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兴隆镇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 土地流转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镇、村干部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通知》,加强对土地流转事项审核,严格执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项目履约保证金备案机制,对新增土地流转项目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的收缴制度。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2个“三环十景”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多计的工程款17.15万元,完成专项资金被套取问题的整改。二是督促施工单位通过清理边沟、补植补造等方式完成对4个泥结石道路建设等项目建设内容不实、绩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3)对村级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级项目招标比选的监督,强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招标比选程序。二是成立兴隆镇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监督小组,对全镇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村级项目实施监管。
村级财政资金检查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村级财务监管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茨竹镇完善了村委会财务报销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对方家沟村、放牛坪村村书记等涉事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大盛镇组织全镇村社干部财务培训,规范财务票据使用和报销审批程序等方面工作。
(2)资金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大盛镇严格执行《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居财务报销、资金支付管理。二是大盛镇督促千盏村已将公款私存的人居环境整治农户自筹资金147.93万元转入村联合社集体账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茨竹镇已将滞留的专项项目结余12.62万元,经审批用于了放牛坪景区建设、梨园牧歌人居环境示范片设施设备维修。
(3)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大盛镇千盏村已终止与乐都家庭农场的合作,对龙虾基地项目进行了清算分配,取得部分鱼塘、设施设备等资产。二是茨竹镇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顺民实业公司账务进行梳理,推动精品民宿项目主体部分验收、结算,并拟引入专业合作方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营。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政府印发《关于明确渝北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和职能职责的通知》,对各专项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和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区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川渝合作协议台账管理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和跟踪调度。二是针对南北大道二期中间窄、通行能力不匹配问题,区委区政府已研究决定拓宽改造二期工程,截至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正按程序推进建设。三是区职改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渝北区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职称数据采集进行再动员、再报送,并通过“渝北区人社局官网”及“渝北人才”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加大对职称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力度,完成两地信息互通方面存在的问题。
2. 落实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交通局已按照“三定”方案,明确行政审批科履行公路、水运、养护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职责。配备专业窗口办理人员,全面实现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对违反变更审批程序的G210玉峰山至鱼嘴段改建工程项目补充完善了审批手续。三是改变由项目业主付费模式,自2021年起将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由区交通局按程序选择中介评审机构,确保评审独立性。四是区交通局已督促茨竹等镇对部分未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交通建设项目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召开了全区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3.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按照一镇街一方案科学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床位6700余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3.5张。区政府印发《渝北区2022年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托育服务,并采取增加幼儿园托位数等方式,解决托育机构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二是区政府印发《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建立强化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严格准入退出,加强养老托育机构备案管理。三是区民政局持续完善区级智慧养老云平台,切实做到统计分析数据化、部署交流可视化、管理服务便捷化。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建立保证金储存专户,目前,8个养老服务中心均已建立专户。四是区民政局优化《渝北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加大殡葬、低保、特困、残疾人等数据比对力度,避免高龄补贴错发、漏发等情况。截至目前,已追回错发补贴1.12万元,新增67人已申请享受高龄失能补贴或特困半护理补贴。五是区民政局优化《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站点活动开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满意率等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农业农村委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渝北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助、信贷贴息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使用率。二是区农业农村委修订完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镇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办理产业转型升级信用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升级贷风险补偿金范围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镇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涉农贷款8395万元。三是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农业项目的监管,有效降低股权化项目的经营风险,停业的重庆百鸽林肉鸽养殖股份合作社等项目公司已正常开展经营。四是区农业农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补助。五是区供销社制定《基层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基层社的行业指导和监管,督促渝北区耘谦供销合作社公司收回其购买重庆佩迪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的专项资金220万元。六是区供销社加强对古路镇、玉峰山镇等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促进恢复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能力。大盛镇等已将闲置或他人占用的资产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七是大盛镇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议部署、制定计划表督促等方式,将村公益性岗位“四类人员”占比提高至30%。
2. 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区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问题199个,整改约谈173人次。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实施限额以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渝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1)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区集体经济主体类型已优化整合为“基层供销社+镇集体经济总公司+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2+1”模式,改变了各集体经济主体类型多,主业交叉,融合发展不够的情况。二是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将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纳入各镇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社会项目的具体措施,有效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经营和市场化能力。
(2)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对各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交叉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结合重新制定的“2+1”模式明确管理人员。督促各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及监事会成员选任回避制度,并加大对“合股联营”合作对象、合作内容等要素的审核力度,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二是大盛镇督促千盏村相关人员对违规公款私存的“双十万工程”黄桃苗补植款等资金和违规分红资金18.74万元进行了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木耳等镇制定《村农旅融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开展组织自查、加强业务培训、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的方式完成对招标不实、围标串标等问题的整改。二是大盛镇对虚大投资的新建道路等2个项目重新进行了造价审核,将按审计结果追回虚大投资。木耳镇联合社暂停支付项目方案设计费,并重新与设计公司确定合同价格。三是茨竹镇已将修建闲置的房屋用作村史馆并对墙砖脱落部分进行了修补,烂尾的精品民宿项目拟引入专业合作方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完成对项目绩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4)资金及支出报销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茨竹等镇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村(社)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大额现金支付、报销审核程序等事项,木耳镇联合社收回对外长期借款和个人借款51万元。二是木耳等镇加快项目建设、验收、结算管理,督促镇联合社加快“双十万”资金支付进度,滞留村联合社账上的贷款资金8254.0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建设管理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2018-2020年度交通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设计划任务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交通局加强统筹管理,强化项目的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申报项目计划,提高项目的年度执行率,162个农村客运招呼站点已于2021年11月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无法实施的102个“四好”农村公路项目计划已统筹调整到具备条件的镇街实施。茨竹等镇已对11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建设任务里程申报不实数据进行了全面复核和调整,确保数据准确。三是区通局督促相关镇街加快项目竣工结算,106个“四好”农村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已办理竣工结算,余下44个项目已制定办理时限。
(2)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交通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督查,对项目监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监督检查情况月通报机制。二是对抽检数量不符合规范的10个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开展钻芯抽检,完善施工质量安全自检内业资料,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区交通局开展了全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督促招标人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范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四是茨竹镇对沟涵堵塞、护栏破损等路段进行了维修,完成了部分公路养护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个别超需求分配的项目资金1234万元已由区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其他交通建设项目。二是双龙湖街道等4个单位对交通建设专项资金中不规范支出402万元进行了调账处理。三是区交通局督促各镇街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完工验收、工程结算,沉淀资金9526万元已按规定支付完毕。四是区交通局严格把控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和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勘察设计监管,完成勘察设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五是区交通局加强资金专户管理,已对不规范专户进行了撤销,并将账户余额转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纳入区财政统一监管。
2. 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代理机构选择、保证金管理、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负责。同时,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将限额以下备选承包商中27家违法违规企业清除出库,对涉及违法违规的15名评标专家、5家评标人、1名招标代理人给予了行政量化记分处理。空港经济公司等单位专项梳理勘察服务等工程服务类项目应公开未公开招标问题,明确工程类招标、服务类采购范围,并建立追责问责机制。二是针对招投标执行不规范和围标、挂靠、违规分包问题,空港新城公司、临空基建公司等单位通过细化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制定“黑名单”、加大违约责任追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招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编制客观、公正、合理。三是临空基建公司等单位积极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强化项目标后监管。龙塔街道等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同时,空港新城公司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围串标行为的查处,原分管领导、经办人等3人已受到司法处理。
(2)计划和立项机制不健全,导致项目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计划和立项机制不健全问题,区政府印发《渝北区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批复、预算编制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空港新城公司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权责事项清单》等,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计划立项的决策管理,提升项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二是针对部分项目计划缺乏重要性和必要性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对2022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了全面梳理,充分研究论证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合理编制建设项目年度计划,2022年重点项目计划投资额比上一年度减少42400万元,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有关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落实新增项目审批程序。三是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临空基建公司、仙桃数据谷公司等单位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渝邻快速通道重庆段已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仙桃数据谷三期项目二标段项目预计在2022年12月完工交付。
(3)工程造价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结算内审造价不实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制定了《造价管理办法》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审减率处罚措施,从严把关结算审核。对个别复审审减率达31.86%的项目一审造价机构进行了约谈,列入黑名单管理,并扣减25%的咨询费。二是针对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向相关施工单位印发《办理工程结算的通知》,督促加快结算手续的办理。三是针对设计不到位导致清单漏项变更增加造价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压实内部工作职责,强化对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符合现行规范,并加大违约责任追究,防止设计漏项变更增加工程造价。
3.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个政府投资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5119万元,各建设单位已按审定金额进行调减。二是针对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不扎实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印发了《方案征集管理办法》《项目手续报件管理办法》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空港新城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国有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通知》等制度,通过强化标后监管、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整改。四是针对现场管理不严格问题,仙桃数据谷公司等已对外围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项目等签证不实、材料核价不规范等工程造价予以扣减20.2万元,并严格按约定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五是空港新城公司规范项目变更及甩项管理,完善项目变更论证机制,按建设进度合理提取融资资金,避免资金闲置。
(五)国有资产(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以市场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核心的原则,对同质化企业和同类业务进行整合,进一步明晰功能定位、突出主责主业。目前,全区原41家区属国有企业整合减少31家,优化留存10家。二是区国资委印发《开发建设类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促进公司市场化转型,并将“两利四率”纳入区属国有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逐步、有序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在《区属国有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新增并单设“债务风险防控”考核指标,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2)公司内部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尚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管控机制不规范问题,临空投公司修订完善《投后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投前尽职调查和投后监督管理,定期跟踪收集情况,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目前,日永光电已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新松机器人项目已完成资产变卖和清算审计,临空投公司将按程序收回投资款。二是针对渣土自平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开发智慧渣土监管平台,全过程管理渣土消纳,扣回多计渣土处置费490万元,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结算时提供佐证及签证单等资料。三是针对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空港新城公司修订了《风险与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资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评估公司确定、资产评估方法研判、资产评估结果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对个别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公司业务问题,给予了记大过、扣除绩效等处理。
(3)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成本费用控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广告宣传不实问题,临空招商公司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和合同管理,确保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已解除与相关单位业务合同,收回多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9.58万元。二是针对融资管控不严格问题,区国资委印发《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担保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区属国有公司债务风险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融资管理。创新经济走廊公司制定非标高成本融资提款比选方案,通过市场化方式,让已授信金融机构参与比选,直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三是针对资产空置等问题,临空投公司修订《资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资产购置运营管理,加大闲置资产利力度,闲置的公园置尚、北城国际中心等项目现已签约出租约2.5万平方米。四是针对大量安置房空置和大额支付安置过渡费问题,空港新城公司已会同区规资局、区征地事务中心、相关街道及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安置房分配工作会,已经区长专题会研究通过的2300套安置房分配方案现正在落实中。
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全面清查,被转租房屋待2023年7月前合同到期后及时收回。二是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国有房屋租金问题,区第二人民医院已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催缴,现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办理。三是区就业人才中心已将未统一管理的401.75平方米国有房产纳入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四是针对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区第二人民医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明确了资产报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及时上缴区财政资产处置残值1.37万元。
(2)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个单位已对购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346.16万元进行了补登入账或核销处理。二是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的区二院发热门诊基建项目已于2022年8月前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3)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特殊教育学校已取得7164.69平方米学生公寓的产权证明。二是区商务委等3个单位已将购置的工程投影仪等设施设备1060.8万元调剂给区口岸物流中心等单位使用,有效避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三是区疾控中心已对设备配套耗材补充完善了出入库、结存数量等登记管理。
3.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未按期建设的区环境监测与监察业务用房已确定选址在贵格厂房,现正在进行室内装修设计。二是区政府印发了《渝北区后河流域水体达标暨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渝北区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环境质量监管。三是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分析污染形势、加强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查处力度、加大技防能力建设等,确保“大气十条”任务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前下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工。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对全区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应办理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3家企业,其中17家企业已及时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其余6家企业因生产工艺调整、搬迁等原因不再办理。三是违规在禁养区进行生猪养殖的畜禽养殖场已被责令关闭,违法搭建的养殖棚被全部拆除。
(3)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水污染专项项目统筹,加强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2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二是区生态环境局与宏利公司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视频监控设备共享和交换机制,有效避免重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问题。三是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投入32台专项治理设备,设置城区烟熏腊肉集中点,督促餐饮企业主安装净化设施,完成了对油烟治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二、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总体来看,审计查出的问题中大部分得到了整改,但仍有部分问题尚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安置房存在空置现象等。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部分问题整改涉及部门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相关单位正按制定的整改计划逐步推进;二是部分问题整改需一定时限持续推进。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作出整改承诺,制定整改计划,区审计局也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渝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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