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推行审计项目全过程审理模式
近日,渝北区审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通过推行“方案审理+现场审理+成果审理+意见落实”的全过程审理模式,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建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审计项目方案审理。审计组编制完成审计实施方案并连同审计调查记录提交法规审理科。审理人员重点关注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措施等是否完整具体,通过前置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确保审计方案科学、有效、可行。审计组对审理后的实施方案开展二次研讨,压实分工责任,为后续项目开展打牢基础。
二是强化审计项目现场审理。审理人员深入项目现场,重点关注实施方案的审计事项是否得到落实,审计取证是否规范,了解现场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理意见,确保方案明确的审计事项全覆盖执行,保证取证记录、工作底稿合法、规范,通过加大审计现场质量把控力度,保障审计项目高效完成。
三是强化审计项目成果审理。审理人员对审计报告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准确等开展审理,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同时严格落实审理会议制度,通过召开项目审理会集体审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文件,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确定统一定性及处理原则。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针对争议事项进行集中研判,确保审计揭示问题准确、客观。
四是强化审理意见跟踪落实。建立审理意见落实台账,登记项目审理意见,跟踪检查审理意见采纳情况和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审计组是否按照审理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季度督查,确保项目审理形成全流程闭环,审理意见落实到位。(渝北区审计局蒋芳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