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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504310643F/2024-00088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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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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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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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2
渝北区2024年1月---3月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情况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二、程序:1、承办律师在案件结案后,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案卷的有关材料。2、收到法律援助结案材料及时完成质量评估。3、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对合格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确定补贴金额,登记造册,承办人员签字确认。4、每月底统计当月的案件补贴,于次月初提交给司法局领导审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承办人员发放补贴。
三、补贴发放情况:2024年1月---3月,法律援助案件结案201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38.24万元。
监督电话:023-671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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