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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504310643F/2022-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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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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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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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1-09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打造良好的律师队伍形象,督促引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律师行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区司法局会同区律工委组成检查组,对我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前期已完成律所自查自纠、区县司法局及律工委交叉检查、以及市局抽查阶段。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律师行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区司法局依法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有关问题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于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会同区律工委惩戒委组成检查小组,从我区律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了18家律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检查主要以实地走访,查阅案卷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机构投资律所、个人投资律所的情况,律所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案卷材料归档是否规范,是否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统一购买社保等方面。
二、检查的总体情况
通过2021年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我区律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统一收案结案、财务管理、利益冲突审查等制度较为健全,律师最低工资及社保基本保障到位,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所加强。结合本次有关问题专项检查的内容,抽查律所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律所未发现有机构投资律所、个人投资律所等外来资本介入律所的情形。
但是,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以及律师规范执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结合本次检查工作,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律所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绝大部分律所缺少风险防范制度、投诉查处制度、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未建立统一收结案审批制度和进行收结案审查。部分律师事务所虽建立了律所管理及执业相关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存在。
二是信息公示不标准,更新不及时。部分律所未按要求公示律师信息、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也有不少律所未及时更新收费标准,公示栏中仍存在已转所的律师信息。
三是律所文书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部分律师事务所对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合同印章的管理缺失,未建立文书使用登记簿,未规范统一使用文书版本。
四是档案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律所的案卷材料归档未经审核,缺少必要归档要素,如缺少律师办案日志、律师收集的证据材料、代理词辩护词、庭审笔录等等。案卷归档卷宗不统一,体现律师尽职代理情况的证明材料较少,个别律所归档不及时,无法提供案卷备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抓好律所的日常管理,按照要求,统一把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律师信息上墙公示,尽快完善律所管理制度,促使规范管理有据可依。要加强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经常性教育,强化工作责任心,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加强档案管理,借鉴档案工作做得好的律所,进一步规范整理业务资料,不断充实案卷内容,科学管理律师业务档案。同时,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与区司法局的沟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强化沟通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共法律服务科编制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问题清单(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要对照清单认真分析原因,强化管理,落实改进措施,务必在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公共法律服务科。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附件:
2022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事务所名称 |
组织形式 |
存在问题 |
1 |
重庆互邦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个别案卷无委托书、证据材料、庭审笔录、质量反馈卡;2、个别案卷受理审批表、风险告知书未经相关人员签字。 |
2 |
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所制度缺少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制度;2、个别案卷缺少辩护词或代理词、庭审笔录。 |
3 |
重庆盈兴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部分律师信息未公开,律所风险防范制度内容较简单;2、个别案卷归档材料不规范,未有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出庭通知书、庭审记录,案卷装订顺序较混乱,部分案卷律师工作日志记录不全。 |
4 |
重庆大祥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较为规范,个别案卷无律师代理词,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如系调解案件,应予以书面说明。 |
5 |
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1、律师内部管理制度未建立完全,缺少风险防范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投诉查处制度、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制度;2、律所未在办公区域内公开收费管理办法;3、个别律师业务案卷装订不规范,收费凭证未入卷、缺少代理词、出庭通知书、办案日志、风险告知书等;4、受理审批表、委托书、办案质量反馈卡填写不规范,相关人员未签字。 |
6 |
重庆航宇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风险防范制度;2、未按规定对律师业务档案立档归卷,律所未统一保管律师业务档案,个别案卷无律师办案日志;3、律所未规范使用合同文书,受理审批表、结案审批未经负责人签字。 |
7 |
重庆龙淳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个别案卷无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律师办案日志、结案报告及审批,案卷未编号。 |
8 |
重庆辰申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个别案卷无律师办案日志,庭审笔录,案卷装订不规范,无目录,未编页码。 |
9 |
重庆正义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1、律所内部制度建立不全,未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制度、风险防范制度;2、未按规定对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个别案卷无证据材料、辩护词、庭审笔录、办案日志、结案报告、办案质量反馈卡,个别案卷风险告知书、结案报告,收案审批表相关人员未签字;3、合同文书使用不规范,合同无编号。4、个别案件收费较低。 |
10 |
北京市重光(重庆)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所派驻律师一直未到位;2、个别案卷缺少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律师办案日志、委托书、判决书、结案报告及审批;3、受理审批表、风险告知书、办案质量反馈卡未经相关人员签字。 |
11 |
重庆文惠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1、律所内部制度不健全,缺少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2、律师执业信息未公示完整;3、案卷目录未填写,部分案卷归档要素不齐,缺少辩护词、出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办案质量卡填写不完整。 |
12 |
重庆同宸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师未统一使用合同文书;2、个别案卷未见风险告知书、庭审笔录、律师办案日志。 |
13 |
重庆能海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不全,缺少风险防范制度,投诉查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2、律师案卷未装订,个别案卷缺少辩护词、律师办案日志或工作记录;办案质量反馈卡未落日期,案卷未标明保管日期,装卷目录未统一。 |
14 |
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办公场所内未公示律师信息、收费标准;2、个别案卷受理审批表、风险告知书、结案审批表签订不规范,无时间日期。 |
15 |
重庆羿奇林律师事务所 |
个人 |
1、律所内部制度建立不全,缺少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制度;2、个别案卷缺少风险告知书、出庭通知书、辩护词或代理词。 |
16 |
重庆霁泽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师公示信息不全面;2、缺少风险防范制度;3、个别案卷受理审批表、结案报告未经相关人员签字;个别案卷缺少庭审笔录、办案日志。合同未编号。 |
17 |
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个别案卷受理审批表未经相关人员签字,无律师办案日志,卷壳未标注存档年限。 |
18 |
重庆儒泰律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1、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不全,缺少投诉查处制度,风险防范制度;2、律师案卷未按规定立档归卷,部分案卷缺少风险告知书、辩护词、办案日志、办案质量反馈卡,出庭通知书;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案卷未编号、目录未填写,未编页码。3、统一收结案方面不规范,受理审批表、结案审批表负责人未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