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主要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科。主要负责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科。主要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主要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主要负责统筹全区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承担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主要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
(八)社区矫正科(重庆市渝北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主要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组织人事科。主要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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