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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6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社保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使用渝北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0年12月按市局新调整后,我局公共服务事项116项,行政权力事项33项,发布履职依据相关文件5个,更新发布领导信息和机构职能7条,公示财务决算报告、预算情况及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3条,发布部门动态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就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流程、申请方式进行了编制更新,全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实现政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优化并加强落实。一是落实审查制度。凡是拟公开事项,均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经局领导审签后予以公开。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范围,准确把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原则上每月把人力社保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特殊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随时主动公开。三是落实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是落实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科室和人员,在局职工会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侵犯群众民主权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平台建设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平台的日常维护。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共开设动态要闻、政务公开、渝快办、专题专栏4个一级目录,其中“政务公开”中设置领导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建议提案办理、六稳六保、基层政务公开7个二级目录;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改革创新的原则,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渠道。通过设置办事指南、LED显示屏和服务投诉箱等主动公开信息并收集群众反馈不断优化工作方式。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批示,通过专题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时,明确由办公室统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办理,并安排了专人负责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我局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向公众告知侵权投诉举报途径和司法救济途径。并积极探索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人社工作的决策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9

-28

20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网址和程序不熟悉。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结合以上不足,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引导和培训,通过大厅办事指南引导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申请程序,通过社保大厅LED屏、相关工作群中宣传政务公开网址,方便群众能够确切了解政务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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