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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55200128X3/2021-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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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北人社发〔2020〕13号) 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北人社发〔2020〕13号)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针对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需求不断增长,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够规范等实际情况,在综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相关文件规定基础上,出台本《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是规范了公益性a岗位开发与管理。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体岗位申报和退出机制,规定了公益性岗位范围,规范了公益性岗位人员选用公益性岗位信息登记劳动关系日常管理动态退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是明确了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确定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条件、标准、补贴期限、补贴申报程序等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镇街根据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开发管理部门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加强业务监管。

三、哪些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四、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劳动报酬,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如何申请?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于每年2月和7月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享受期限是多久?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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