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渝北农发〔2023〕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经我委第19次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良种母猪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农发〔2020〕82号)《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措施的通知》(渝北农发〔2020〕94号)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