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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5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农函〔2024〕1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农函〔2024〕15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

复  函


区农工党:

贵党提出的《关于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的建议 》(第247号)已收悉,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提出的措施建议切实可行,在此,感谢贵党对全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贵党的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汪勇主任亲自部署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情况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有关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重庆市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我委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北农发〔2021〕70号),扎实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切实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下发了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南。

2.全面核查,摸清养殖底数。2021年,召开渝北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区级部门和镇街分别落实专人负责水产养殖池塘信息调查。经调查,全区池塘养殖水面面积约为10480亩。目前,正在开展30亩以上池塘养殖及工厂化养殖等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预计今年3月底前完成。

3. 深入引导,推进尾水治理。2021年以来,通过调查情况,建立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一场一策”整改台账,坚持合理布局养殖区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养殖品种结构,推进绿色健康养殖。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落实资金,分两轮组织规模水产养殖场申报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通过修建多级沉淀池、生态沟渠、生物化学处理等形式,完成23家尾水治理项目建设,治理面积1454亩,治理尾水209.85万方。其他水产养殖场(厂)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多模式融合等方式,实现水产养殖尾水自净,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不定期组织开展了第三方水产养殖尾水水质监测280场次,抽检结果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二级以上水质排放标准。

4. 加大投入,科学统筹扶持政策。渝北区多方筹集,投入资金307万元用于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全区通过修建多级沉淀池、生态沟渠、资源化利用、多模式融合等方式完成82个养殖场(户)尾水治理,治理面积约4354亩,尾水排放量约550万吨。近几年均安排资金做好春季增值放流工作,增加鱼苗品种结构,投放鲟、鳙鱼等,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5. 加大巡查,做好宣传。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发现有设施设备利用不好、偷排、漏排现象,当即指出,并督促纠正到位。在全区大力宣传生态养殖、健康养殖,减少饲料和鱼药的投放量,严禁投放违禁药品,要求养殖业主做好生产记录。提倡种植水草藻类,增强植物吸附消化污物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养殖水体尽量循环利用,减少外排。发放“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告知书”100余份,严禁未经治理的养殖尾水排放江河湖库。

二、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政策扶持,助力污染防治

渝北区通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和奖补区县畜禽粪污治理项目,投入市级财政资金99万元,完成了1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任务。按照渝北区养殖区域划分文件和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完成了禁养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工作,投入区级财政资金4000余万元。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进行了清理,督促老旧设备修缮替换完善整改,部分设施设备实现了升级换代。

2.模式推广,有效治污

我委利用市、区级财政资金,对规模化养殖场的圈舍进行了升级改造,修建雨污分流沟,新建修缮完善堆粪间、化粪池、沼气池、沼液池、沉淀池、储存池等,合理布局还田管网,田间中转池等。全区畜禽粪污主要采用“干清粪+储粪池+污水沉淀+农业还田还土”方式,或者“储存池+固液分离+资源化利用”方式,或者沼气能源化利用加生物有机肥资源化利用,部分采用生物发酵床模式,最后的废物进行有机肥利用。有的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经处理后,作为了红虫、蚯蚓等的饵料。天友牧场的牛粪肥经处理后生产成了垫料或者有机肥。非规模化养殖场多采用“干清粪+储粪池+污水沉淀+农业还田还土”方式。主要推行种养结合,“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相应粪污消纳土地,或根据种植需要发展相应养殖场户,就近消纳畜禽粪污,实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养殖。禁止养殖废弃物外排,全面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精准控制,养治结合

我委对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全程控制,一是总量控制,适度规模发展健康养殖。二是过程控制,强化管理。推行科学养殖技术,使圈舍设计更加合理,粪污处理设施更加完善,促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督促业主抓好老旧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整修更换,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三是末端治理,彻底治污。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努力将粪污变废为宝,实现“零排放”。

4.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实行三区划分管理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渝北环发〔2020〕146号),我委严格实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管理,推进禁养区整治,加大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力度,近三年来共巡查整治畜禽养殖场131场次。按照要求,不得在江河湖库禁养区内养殖牲畜,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养殖污染违法线索立即处理,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报环保部门查处。对违规饲养,畜禽养殖污染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函告区环保局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保护渝北的生态环境。

近三年来,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均是100%,全区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为:88.02%、88.2%和88.9%,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近期,区农业农村委对茨竹、大湾、大盛、洛碛、石船等镇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了对可能影响后河、御临河、长江带以及水库的畜禽养殖场排查,对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未发现有影响入河排污口以及农村饮用水厂的情况,也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江河湖库的现象。

区农业农村委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抓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禁止未经净化的池塘养殖尾水外排,杜绝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排水体,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努力做好政策落实,认真开展巡查检查,防微杜渐,配合有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渝北的乡村更美好!

此复函已经汪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委综合科,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水产站刘博,联系电话:6717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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