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纳入各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职工学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开展读书班3次,“第一议题”学习4次。全年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学习教育3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及支部书记讲党课14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场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委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推进法治宣传经常化。制定《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宪法进农村等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遵法守法、学法懂法、善于用法。2024年开展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各类普法活动1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海报、环保袋、围裙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推进包片结对频繁化。利用赶集日、农闲、春节返乡和送科技下乡等时间节点,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和高素质农民普法宣传队伍送法进村入户,促进宣传增点。积极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参与普法宣传录制,通过“自己学法”“现身说法”“带动左邻右舍用法”等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社会新氛围。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包区包片“结对子”工作,到渝北区兴隆、大盛、统景等11个镇开展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普法“小板凳”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兴隆镇和大盛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捕捞典型案例宣讲和以案释法2场次。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服务强深度。承接依申请类事项50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全部纳入中心社会事务综窗实行统一接件,均为免收费办理事项。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07件,驳回11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办理事项年审73件,备案68件,主城区鲜活农产品运输货车通行证审核957件,接受各类事项电话咨询725件次。通过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信易批”提速度。在生鲜乳准运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个告知承诺制事项上积极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办结申请115件,用好信用中国(重庆)平台,努力为诚实守信的群众、企业提供“信用越好、审批越易”的政务服务。三是“一件事”有精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件事”套餐,发布动物诊疗、畜牧养殖等4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办结动物诊疗一件事6件、兽药准营一件事8件,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准营一件事1件。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制度,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办法》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自查及清理工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2024年废止过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截至目前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核)。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审查(核)工作主体、事项范围和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执法决定、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核),坚持做到应审尽审。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共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19份,农业综合执法意见50份,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充分发挥了合法性审核把关及风险防范作用。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将2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政策文件做下架处理,其余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竞争要求。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按照《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要求,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等,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增强决策的公信力、执行力。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委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列席会议10余次。三是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依据《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制度》,坚持在行政处罚案件做出决定前经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13件重大或者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全部开展法制审核,并经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主动申请回避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文字、影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及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同时,积极参加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报送8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市农业农村委、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其中被评为优秀案卷1件,对评查中发现的文字记录、案卷归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市农业农村委法制专家及执法骨干作“农业执法新问题、新挑战”主题培训,全委27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学习会11次,支部委员会11次。深化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执法,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三是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围绕“绿剑护粮安”行动,深入推进“春雷”、农资打假专项、种业监管执法、“稳粮保供”专项、互联网经营假劣农药专项、肥料游摊游贩专项整治、豇豆专项整治和小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7个行动,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经营主体63家(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6家(次)。深化部门合作,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以“订单农业”名义设骗局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1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3家,移交违法线索1起。发现问题隐患10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约谈农资经营单位3家。四是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管理。实施执法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信息化管理运用,全面推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慧执法”平台系统,2024年开展执法检查392家(次),抽查产品330个,登记处置农业违法线索41条,办理执法案件53件。持续加强禁捕执法能力,继续购买AI预警服务,督促洛碛岸线整治、碑口水库生态赔偿项目落实护鱼资金61万余元,保障涉鱼镇街护渔队伍建设运行。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1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项目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390条,重点突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涉农补贴类信息51条、乡村振兴类信息14条、重大民生类信息25条。行政审批窗口累计办理行政许可274件,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企业和群众投诉率均为0。三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诉讼法律法规,严格按要求执行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参加上级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规范本机关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发挥行政复议在加强监督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起。四是强化行政履职监督。进一步对我委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强化行政履职监督,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运行。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协调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换证工作,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100%。开展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活动,以武隆区2名动物检疫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各镇街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参加“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带头模范创品牌。以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验示范区为契机,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模范作用,建立村民规约章程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载体,探索总结出统景镇“民情茶室”、茨竹镇“积分制”、木耳镇“情理堂”、大盛镇“畅晚庭”等基层治理新模式,提炼打造木耳“情理堂”、统景“民情茶室”乡村治理在全市全国进行推介,组织木耳镇《创设“情理堂”调解品牌 构建平安和谐乡村》、石船镇《“乡村管家”探索巴渝和美乡村治理新路径》申报2024年全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二是丰富阵地建平台。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阵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制长廊,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目前全区175个行政村已完成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长廊全覆盖。组建乡(镇)农村学法用法学习交流群,不定期推送信息、探讨法律问题,调动示范户学习热情,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三是创建市级法治基地。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市级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2个,基地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0余次,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50余件,及时阻断群体性事件50多起,有效解决遗留问题9件,进一步提升了村民法律意识,有效夯实法治建设乡村基础。四是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扩散。完善农业信访处理工作规则,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优化信访途径,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枫桥经验”渝北实践,培育“桂姐调解室”“和为贵调解”“律师驻所调解”“天平调解”等一批具有渝北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法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渝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2024年中心组学习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二是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纳入各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职工学法的重要内容。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场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人员参加新提任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委内领导干部积极参与2024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增强法治自觉。
(二)坚持依法决策,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始终高度自警自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份内职责,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法定界限用权。按照《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要求,对照5大类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执行标准,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约束和制衡,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及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全面落实文字、影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13件重大或者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全部开展法制审核,并经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相关工作,开展文件废止工作,印发《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等文件。
(三)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工委会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通过“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方式,围绕“放管服”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执法、普法、安全生产等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工委会研究17次、主任办公会研究14次,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实行“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机制,2024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0场次,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50户,全部在平台上完成备案并制作标志牌颁发到户,大盛镇青龙村获评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对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原涉农服务体系非在编解聘群体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处置、化解。目前,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总体稳定。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方式单一。法治宣传日活动形式单一,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很难激发广大公民学法的积极性。在普法宣传的具体工作中很少有创新性,缺乏趣味性、新颖性,没有将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转化成为生动的群众语言,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导致场面热闹,但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二)经费落实不足。关注民生、解决民忧是财政投入的主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力度较弱,普法属“隐性政绩”,见效周期长,经费多用于传统宣传(如横幅、手册),对新媒体普法、精准普法等新模式投入不足,普法工作落实难度较大。
(三)普法力量不强。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村普法宣传的主要部门,但由于人手不足,大多数身兼数职,在法制宣传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少数基层干部自身学法漂浮,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缺乏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说服教育综合素养。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5年,我委将以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普法、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着力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充实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学习效能。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体系。
(五)着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积极争取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资源整合,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通过公益捐赠、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普法。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委托律师事务所、高校等专业机构承接普法项目,将普法工作落到平时,落到实处。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