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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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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1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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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2〕56号)文件,结合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认真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报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将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传真等形式反映。政务服务热线:12345;区财政局:023-67137680;区乡村振兴局:023-88792975;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纪检组:023-86016052。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1日



渝北乡振发〔202213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大盛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202256)文件,结合项目库项目储备实际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认真研究,并报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将2022年度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8万元,配套区级衔接资金13.274万元,共计41.274万元该批次资金下达给大盛镇青龙村2022年度第二批产业项目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级农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北区农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早安排早动工,科学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停工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于20221130前完成建设任务和镇级验收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

(二)确保资金使用绩效产业项目应制定分配方案,通过分红劳务等方式,带动附近的监测对象、脱贫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增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1025前交到区乡村振兴局

(三)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牢固树立财政资金高压线的意识,严禁挪作他用。资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做好镇村两级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公示。

附件:1.《渝北区农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渝北农发〔202041号)

      2.渝北区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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