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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09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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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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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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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畜牧水产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推广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控,促进养殖业发展。
具体职责任务。受区农业农村委委托,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1)动物养殖技术推广。主要包括畜牧水产养殖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畜牧水产养殖业良种推广;畜牧水产养殖业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防控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渔业增殖放流:配合上级饲料兽药监测机构做好饲料、尊药的采样工作。
(2)动物疫病防控。主要包括承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养殖业防灾减灾监测事务性工作。
(3)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主要包括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事务性工作;配合上级检测机构做好采样工作;开展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及消毒灭源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4)内部运行管理和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20年根据渝北委编【2020】29号文《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农业农村委调整设置事业单位的批复》,重庆市渝北区畜牧水产站挂重庆市渝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不再挂重庆市渝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为区农业农村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132084.05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32084.05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事业收入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元,其他收入0 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628700.7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628700.73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132084.0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0元,教育支出预算0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719024.3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3896.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9315.68元,农林水支出14539847.61。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628700.7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2954.74 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91655.47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32084.05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2084.05元,比2022年增加628700.73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3134.79元,比2022年减少162954.7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预算618651.65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预算7816606.39元;项目支出6988949.26元,比2022年增加791655.47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上级资金增加等,主要用于开展动物养殖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畜牧水产站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73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厉行节约及历年经费支出情况减少本年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比2022年减少630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车辆只有1辆比去年减少了2辆,支出预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88949.26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博 联系方式:023-6717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