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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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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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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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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2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和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区级“四化”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和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通知》(〔2024〕—3)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推荐优秀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报,经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重庆市渝北区周智龙家庭农场、渝北区盛和家庭农场等2个家庭农场为渝北区2024年区级“四化”家庭农场,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龙洞岩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新石村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青龙村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兴盛村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渝北区2024年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476号临空商务大楼7楼(401120)。
联系电话:023-86016052。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