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32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134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6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成立2024年度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组的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做好我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渝北区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民〔2013〕157号)的有关规定,成立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一、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一)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余  徽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徐劲柳  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彭红梅  区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区工商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孙小筱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委  员:张小勇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王  渝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兰加亮  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远锋  区民政局财务科科长

陈素琴  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韩维杰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指导员

卢星成  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职员

(二)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职责。

1.制定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组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

3组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4.审议评估对象提出的评估等级建议意见;

5.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论和公示结果报送渝北区民政局确认。

二、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一)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余  徽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徐劲柳  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委  员:彭红梅 区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区工商联社会

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孙小筱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小勇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王  渝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向  佳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  宇  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兰加亮  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一级主任科员

韩维杰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指导员

(二)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职责。

1.听取评估专家组的评估工作情况介绍和评估对象申请复核的陈述意见,确认复核材料;

2.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信访举报的裁定工作;

3.将社会组织评估复核或举报裁定结论报送渝北区民政局确认后,下达复核决定书和举报裁定书。

三、其他事项

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渝北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科),承办评估日常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