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18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91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4-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3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是由重庆市民政局按照“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设实施,通过“制度+技术”优化再造业务流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政务信息系统。为进一步管好用好我区民政专项资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作用,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监管平台的监管范围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根据相关政策变化,由区民政局决定相应调整监管范围。
二、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监管平台软件开发商不断完善平台功能,编制《渝北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操作手册》,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局相关业务科室督促镇街及时处理预警信息,适时对本系统所涉补贴的审批、发放等情况进行终端抽查和监管,要抽查到户,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重点监管数据录入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资金使用有无重复发放、克扣、滞留、挪用、私分等问题。
各镇街按照“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操作手册使用监管平台。使用监管平台的人员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镇街要加强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问题。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三、预警信息处理
各镇街收到平台推送来的预警信息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账号预警、死亡、政策依赖互斥预警,镇街须及时处理,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上传佐证资料的,资料需完整。对于应享受未享受预警,各镇街应线下再次核实,情况属实的,要积极指导帮助群众申请应享受补贴。
四、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不定期开展监督,对信息录入不准确、预警处理不及时、补贴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发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予以通报。对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违反规定发放、克扣、滞留、挪用、私分民政资金等问题的,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其他
为避免民政专项资金信息篡改变更,对登录该平台管理端的人员及其权限的设置,本着从紧、从严审批的原则。权限设置及变更的审批,由相关单位向区民政局申请同意后由平台运营人员进行权限设置及变更。要求本人账号由本人亲自保管、使用,不得借予其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操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