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2-0005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2〕2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2-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2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2022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日
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1〕37号)要求,为发挥农村互助养老点作用,提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养老稳步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农村老年人需求,坚持互助养老基本理念,为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居家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提供集中助餐、定点助乐、流动助医、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养老服务,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工作目标
坚持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通过发挥农村血缘、地缘、亲缘关系和邻里守望传统等优势,以村养老文化建设为核心,农村互助养老点为平台,互助养老积分制度为重点,倡导由低龄老年人照顾高龄老年人,由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照顾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人,在全区农村地区形成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使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
三、实施范围
在兴隆镇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在茨竹镇、木耳镇、石船镇、玉峰山镇、古路镇、洛碛镇、大盛镇、大湾镇、统景镇,每个镇选择1个村作为农村互助养老示范村(详见附件2),深入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四、主要任务及指标
(一)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
为确保农村互助养老“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针对不同需求开展“集中助餐、定点助乐、流动助医、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互助服务项目,从阵地、人员、经费等方面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
1. 有阵地。依托互助养老点为主要活动场所,根据实际需求选定互助养老分点,为集中助餐、定点助乐、流动助医等养老服务提供基本场地。
2. 有人员。在各示范村组建一支由养老专干、养老助理、互助养老小组、志愿者、社工等组成的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在村“两委”明确养老专干,推动本村互助养老各项工作落实,包括互助养老服务队伍的建立,互助养老点和分点的运营管理,互助养老积分制度的实施;由示范村党员、村组干部或低龄健康老人担任养老助理,协助养老专干工作;在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养老小组,选举1名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互助养老日常工作;召集各村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人,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志愿者队伍,主要对农村老人提供服务。社工由各镇通过购买服务确定,负责协助养老专干建立本村互助养老机制。
3. 有经费。农村互助养老活动经费由区财政局、镇政府、村集体经济、区慈善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老人子女募捐等形式共同筹集,保障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进行。
(二)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活动。
1. 需求调研。社工针对辖区内常住社会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需求调查,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人底数,形成基础台账。需求问卷调查达到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口的90%及以上。
2. 服务开展。根据示范村实际情况,开展定期入户探访、院坝会(互助养老议事、互助养老小组建设)、互助文化活动(表彰、启动仪式、评选大会等)、节日娱乐活动、集体生日会、健康服务(义诊、理发、剪指甲、健康课堂、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等)及其他老年人喜爱的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兴趣娱乐活动。原则上每个示范村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服务周期内每个示范村合计开展服务不少于36场(4场/村/月×9个月=36场)。
(三)建立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
为了农村互助养老点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镇进一步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详见附件1)。到2022年底,各镇累计积分不少于2000分。
(四)其他事务。
各镇每季度向区民政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实施时间及阶段
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以下3个阶段实施。
1. 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3月)。
各镇明确责任领导,选定示范村和互助养老阵地,落实养老专干、确定社工队伍,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宣传培训,摸清农村居家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人底数,明确工作思路和实施步骤。其中,社工队伍可依托渝北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项目社工组织开展工作,但需明确专职社工,且不与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项目社工重复;农村互助养老示范村与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项目示范村不重复。
2. 示范打造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
在区民政局指导下,各镇、示范村负责组建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建立互助养老积分制度,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活动,到2022年6月,初步形成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重点是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的建立、推广、落地。
3. 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在示范村深入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形成稳定的、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各镇在示范村进行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复制、推广。
六、责任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互助养老示范村、社工组织开展工作。
各镇负责落实互助养老示范村和驻村社工组织。各镇要统筹项目进展,协调村“两委”会开展工作,对项目全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收集突出成效,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报送项目示范成果和典型案例。
各示范村“两委”会负责人是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负责明确养老专干,成立互助养老服务队伍,建立和落实互助养老积分制度,要主动作为并带领社工落实好各项工作,具体负责给予项目全程支持,提供辖区内老人名单,配合开展入户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协调老年人参与活动、形成结对帮扶、参与互助服务并形成互助行为等。
社工组织负责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为本项目提供1-2名具有丰富社会工作或养老服务经验的专职社工落实项目方案,协助形成可持续互助养老机制。
七、经费保障
2022年按照每个镇6.5万元的标准进行支持,主要用于购买服务、兑换互助养老积分、开展互助养老活动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拨付至各镇,各镇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农村互助养老工作责任领导、相关科室、示范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工作。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区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各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导调整项目方案,协调各方力量合作开展工作,确保活动机制落到实处,服务模式可持续性发展。
(二)注重探索创新。各镇要根据自身特点,紧贴老年人实际需求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挖掘典型案例,创新先进做法,深入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同时有效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高互助养老服务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尊老、孝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附件:1. 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参考
2. 渝北区2022年农村互助养老示范村建议名单
附件1
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参考
为激发农村互助行为,营造互助氛围,助力农村养老,根据兴隆镇牛皇村互助养老试点经验,形成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农村互助养老积分制度针对具有辖区内户籍且在辖区内连续居住3个月或长期(连续6个月)生活居住的老人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就近和自愿原则,提供互助养老服务,通过积分管理形成的制度。
一、积分的记录
建立村民积分档案,形成积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示范村老年人通过向互助养老小组小组长提出服务需求或主动服务等形式形成互助行为,互助养老小组小组长通过走访、入户、询问等方式统计、核实、记录积分情况。积分记录要求注明互助行为发生的老人姓名、时间、地点、互助内容及其他佐证材料。互助养老小组小组长记录本小组的互助养老积分,养老专干汇总本村互助养老积分,形成台账。
二、积分的管理
每月开展一次评议会,将汇总的积分记录情况进行公开,确定无异议后由评议小组人员签字或按手印确认。评议小组由养老专干、养老助理、互助养老小组小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每次评议会计算出每个互助养老小组积分总分,积分最高的小组获得流动红旗作为奖励,年底统计得流动红旗次数最多的小组被评选为年度最佳互助养老小组;每次评议每个互助养老小组积分最多一名组员被评选为“互助养老之星”获得流动红旗作为奖励,年底统计得流动红旗次数最多的被评选为年度互助养老之星。
三、积分的兑换
互助养老积分兑换方式有两种方式:一是与示范村当地的商店合作,积分持有者直接用积分兑换相应的商品;二是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或投资建立专门用于积分兑换的流动超市兑换物资。积分的价值由各示范村根据所筹资金和物资多少自行确定。
四、积分的内容
服务分类 |
对应积分 |
服务内容 |
计分所需佐证材料 |
养老点 管理 |
公共互助养老点:1分/次; 老人家中的活动点: 5分/月 |
非老人家中的互助养老点:按时开门关门、维持互助养老点清洁整齐,保证互助养老点正常运转。 老人家中的活动点:在老人院坝或屋内开展活动,屋主为各老人提供桌椅、茶水等。 |
老人活动名单、服务照片等 |
联络员 |
5分/月 |
通知、组织并召集老人参与活动 |
通话记录、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结对帮扶 |
10分/月/人 |
重点对居家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等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每月提供不少于4次的生产生活支持服务。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敲敲门” (邻里小组一般为3—5人,由组长或组员轮流负责) |
10分/月/人 |
重点对独居、留守、失能等老年人,实行“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每天通过敲门、询问、打电话等方式保证老人安全,若发现老人不在,立马告知子女或相关人员确定所在之处,若发现病发或身体不适立即在子女或相关人员的同意下送往医院。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助餐 |
2分/次 |
为生病的,独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送饭或做饭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助洁 |
2分/次 |
为行动不便的、家庭负担重的无法清扫的老人提供助洁服务,包括衣物清洗、物品整理、家用品清洗、房屋打扫等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代买 |
1分/次 |
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购买所需物品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代办 |
1分/次 |
代交水电气费等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助医 助急 |
2分/次 |
帮助生病老人通知家人、送医治疗等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助剪 |
2分/次 |
为行动不便的老人,特殊老人提供免费理发服务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服务名单等 |
助农 |
2分/次 |
协助农作,例如春耕、秋收等 |
询问核实记录、服务照片等 |
其他 |
...... |
...... |
...... |
附件2
渝北区2022年农村互助养老示范村建议名单
序号 |
镇名称 |
示范村 |
1 |
茨竹镇 |
放牛坪村 |
2 |
木耳镇 |
五通庙村 |
3 |
石船镇 |
石壁村 |
4 |
玉峰山镇 |
玉峰村 |
5 |
古路镇 |
乌牛村 |
6 |
洛碛镇 |
水溶洞村 |
7 |
大盛镇 |
顺龙村 |
8 |
大湾镇 |
杉树村 |
9 |
统景镇 |
远景村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