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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0-0014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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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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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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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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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8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渝北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北府办〔2020〕38号)和《渝北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渝北民〔2020〕12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各街道和龙兴镇开展“养老顾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开展“养老顾问”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养老顾问点的设立,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推介等服务,链接服务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称,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分配。
开展“养老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先,在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下,依托现有设施的服务人员兼职参与顾问点服务。
二、“养老顾问”的设立
区级养老专家顾问由养老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与全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方案制定,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和养老服务指导,为推动全区养老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镇街养老顾问点设立在已建成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内,依托中心现有工作力量或镇街养老工作管理人员,提供顾问服务。社区养老顾问点设立在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内,依托养老服务站专业人员或社区居委会成员,提供顾问服务。
三、“养老顾问”的工作内容
“养老顾问”试点工作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和人员等资源,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和指导的一项便民服务工作。养老顾问应开展以下服务:
1.老年人福利政策咨询及指导。主要包括老年人享受的各级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指导。
2.养老服务资源介绍。主要包括渝北区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宣传推介。
3.其他养老服务。顾问点可根据社区老年人需求,进一步拓展各类养老服务,开发和推介适合不同老年人特点的“养老服务包”,开展家庭护理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老年辅具用品推介、居室适老化改造指导,组织顾问团队到社区做巡回宣介等。
四、“养老顾问”工作要求
(一)服务态度。顾问需面对面听取需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要耐心、细致、热情,不得搪塞、敷衍、推诿。
(二)服务重点。顾问提供服务时,要着重介绍服务的享受条件、政策的规定、寻找资源的渠道,以及选择合理养老方式的建议,不得勉强老年人接受,不得因利益关系对养老服务资源进行选择性推介。
(三)业务要求。顾问要具有较充分的养老服务业务能力,了解和熟悉渝北区的养老服务资源以及相关养老服务政策,要注意做好服务记录,对服务对象开展持续跟踪服务。
(四)顾问设置。区级养老专家顾问团由11名养老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每个街道应设置养老顾问不低于5人,每个社区原则上不少于1人,设置及变更养老顾问,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备。
五、试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建立养老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老年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任务,充分整合基层资源,将工作做细、措施落实。
(二)扩大宣传。要利用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宣传栏设置顾问标识、公开顾问信息等,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养老顾问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知晓度,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培训。要统筹辖内培训资源,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等培训,提升社区养老顾问的服务能力。
附件:渝北区养老专家顾问团成员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渝北区养老专家顾问团成员名单
吕 良 重庆市渝北区慈善会会长
杨胜普 重庆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张 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学院院长
田奇恒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民政与社会治理学院院长
王世云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法律顾问
陆家斌 重庆市渝北区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曾吉果 重庆凯尔养老创始人
罗建敏 重庆宏善实业集团董事长
周 成 重庆市渝北区桂湖老年公寓法人代表
刘 渝 成都全时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 宇 重庆市青橄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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