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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街、村居提出需求,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身份匹配相应政策和资源进行协助申请和办理。
申请人中途申请的,当月申请次月生效,按照每月2小时核算服务时长。同时,居家上门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核准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从次月起停止服务。
举例说明:张某,为分散特困的重残对象,想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上门服务,申请人为5月申请,应从6月份开始计算时长,当年可享受14个小时。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为第一类服务对象提供生活服务类、照护服务类、关爱服务类等居家上门服务,每类对象年均可享受服务时长为24个小时,其中特别注意本服务与区残联的居家托养服务不同时享受。
二是家庭医生服务:联动家庭医生团队,为一至三类的服务对象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为第一类中的重残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按照“突出重点、分层分类”的原则,将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街道)的服务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重残、重病、失能人员;
第二类: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三类:其余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其中,重残为残疾一级、二级;重病参照区民政局临时救助病种的分类;失能人员以区民政局后续开展的失能人员评估为准;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三类服务对象根据身份匹配《方案》里面的社会救助服务内容,同时,根据收集整合到的全区政策清单、资源清单进行需求匹配,满足服务对象的相关服务需求。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指除了传统的物质救助(如现金、物资等)外,还提供生活服务、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健康问题、心理疏导等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对资金的使用明细账需定期在村居的信息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即可。
业务培训的对象为运营机构参与工作的工作人员,参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村居干部也可纳入培训对象,评定时以培训的照片、培训记录等为佐证依据。
不是固定每周都必须开展2次及以上活动,而是要根据全年数据来看,只要是平均每周能达到要求,也视为合格。
不是的,中心只能申请基础性运营补贴和服务性运营补贴,站、点最多可以申请三类补贴。
每年1月份启动,对上年度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考核,例如:2023年1月对2022年1月-2022年12月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