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5年2月28日,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重庆市作为服务类社会救助全域试点地区,为推动全市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区级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实施。为此,我区结合《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渝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含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用一年左右时间,聚焦“六个一”的工作内容,具体实施九项社会救助服务。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以下6个方面:
1.建立一个部门联系机制。 组建部门工作群,共享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2.建成一个工作阵地。 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统筹资源、组织议事会商、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服务品牌。
3.明确一批服务对象。 将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街道)的服务对象分为三类,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4.编制一批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 包括需求清单、政策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幸福清单,实现精准救助。
5.实施一批社会救助服务。 包括慈善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老年人服务、儿童关爱服务、残疾人服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服务、法律援助服务、转介资源链接服务等九项服务。
6.搭建一个线上线下服务监管平台。 依托渝悦·救助通和渝北区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服务全过程监管。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主要分3步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2025年2月底前)。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工作队伍。
2.组织开展试点(2025年2月—2025年12月)。各部门、各镇街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3.总结试点经验(2025年12月底前)。评估试点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服务类社会救助?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指除了传统的物质救助(如现金、物资等)外,还提供生活服务、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健康问题、心理疏导等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方案》中哪些人可以享受相关的服务类社会救助?
将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街道)的服务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重残、重病、失能人员;
第二类: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三类:其余分散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其中,重残为残疾一级、二级;重病参照区民政局临时救助病种的分类;失能人员以区民政局后续开展的失能人员评估为准;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三类服务对象根据身份匹配《方案》里面的社会救助服务内容,同时,根据收集整合到的全区政策清单、资源清单进行需求匹配,满足服务对象的相关服务需求。
(三)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上门服务,年均可享受24个小时,中途申请的如何界定服务时长,如何退出服务?
申请人中途申请的,当月申请次月生效,按照每月2小时核算服务时长。同时,居家上门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核准后报区民政局审批,从次月起停止服务。
举例说明:张某,为分散特困的重残对象,想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上门服务,申请人为5月申请,应从6月份开始计算时长,当年可享受14个小时。
(四)如何申请服务类社会救助?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街、村居提出需求,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身份匹配相应政策和资源进行协助申请和办理。
举例说明:李某为低保边缘家庭重病对象,户籍地为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绿茂社区,现居住在木耳镇公租房,可直接拿身份证到双龙湖街道绿茂社区申请居家上门服务,当年因病致贫,还可联系双龙湖街道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
四、相关政策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23-860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