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渝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渝北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巩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能,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加其获得感、幸福感,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42 号)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政策的主要任务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我区改造实施1000户,并鼓励有条件的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1.改造对象:重庆市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
2.改造内容。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在制定居家改造方案时,充分考虑老年人居家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可选项为辅。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思路,摸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改造需求。
3.改造房屋要求。改造对象房屋为自有住房或长期使用权,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凡已享受过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和残疾辅助改造的家庭不再享受此次改造。
4.补助标准。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每户适老化改造补贴经费最高为2000元,超出2000元部分由适老化改造家庭承担,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适老化改造支出进行补贴。
四、工作流程
老人申请→→→镇街审核、民政局审批→→→第三方评估、出方案。→→→签订协议、改造。→→→验收。→→→录系统。
五、典型案例
1、常住渝北区,户籍是渝北区外的居民,可以申请改造吗?
不能,户籍为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且常住区内的居民在才能在渝北区申请适老化改造。
例如:王某居住在渝北区两路街道,户籍地在渝北区外,就不能向两路街道申请适老化改造。
2、身份条件符合要求,但是自己没有房子,长期租房住,能申请改造么?
可以,但是需要得到房主的同意。
例如:李某今年82岁,是木耳镇的特困老人,但是长期在双龙湖街道租房住,李某在得到房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木耳镇或双龙湖街道申请适老化改造。
3、经排查核实,不是特殊困难老人对象,能不能申请适老化改造?
可以,但是不能享受补贴政策,需要自费购买相应服务。
例如:张某今年66岁,非特困、低保、计生家庭,为了生活便利,也想在家里安装扶手、防滑垫,配置助浴椅等适老化改造,也可以向所在镇街申请适老化改造,由专业第三方上门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实施,自行结算相应费用,不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