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年8月24日,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渝北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渝北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全市高龄津贴办理机构不统一问题的整改通知》(2020年7月20日),由民政部门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渝北区结合经济发展水平, 2022年8月,渝北区民政局、渝北区老委办、渝北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渝北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渝北民规〔2022〕1号)。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增进民生民利,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持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制定重要意义
第一,高龄津贴政策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具体体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第二,高龄津贴政策制定是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申请及发放程序、执行时间五部分,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发放范围。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户籍且年满70至99周岁享受低保老年人。
第二部分,发放标准。70-7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5元,其中低保老年人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8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低保老年人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第三部分,发放办法。一是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7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一次。二是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季度发放。三是高龄津贴实行按月计算,从年满上述周岁当月起开始享受(年满周岁当月未申报的从申报审批当月开始,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享受标准随年龄增加自动调标,无需再申报),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起开始享受;正在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的纳入低保保障的,当月起享受低保增发;正在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取消低保的,次月终止低保增发。
第四部分,申请及发放程序。申请。凡符合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本人或家属: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70至99周岁享受低保的老年人还需提供本人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与审批。村(社区)核实后报镇街审批。→→→公示。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发放。由区财政下达资金到各镇街发放。
第五部分,执行时间。本办法自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老委办〔2015〕14号)和《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区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渝北老委办〔2016〕19号)同时废止。
五、政策问题和典型案例
1.可以申请高龄津贴的对象有哪些?
可以申请高龄津贴的对象:一是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户籍且年满70至99周岁享受低保老年人。
2.如何申请高龄津贴?
凡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表申请(代办的话需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70至99周岁享受低保的老年人还需提供本人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渝北区,户籍是渝北区外的居民,可以申请高龄津贴吗?
不能。户籍为渝北区的居民,才能在渝北区申请高龄津贴。
例如:王某居住在渝北区两路街道,户籍地在渝北区外,就不能申请渝北区的高龄津贴。
4.低保对象能否申请高龄津贴?
低保对象申请高龄津贴是有条件限制的,年满70周岁的低保对象才能申请高龄津贴。
例如:张某是低保对象,但是未满70周岁,就不能申请高龄津贴;李某是低保对象,已满70周岁,能申请高龄津贴。
5.高龄津贴开始的计算时间?
高龄津贴开始计算是以符合享受条件的老人提交申请资料后,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
例如:陈某5月年满80周岁,但在8月申报审批,那享受时间从8月开始计算。
六、其他需注意事项
户籍从区外转入渝北区内的或者渝北区内户籍变动的居民,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报备并重新申请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