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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14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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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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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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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3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的复函
民革渝北区委:
在区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政策体系的建议》(第355号)已收悉。感谢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积极与协办单位的进行意见交换。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政策整合机制的建议
2020年11月,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卫健〔2020〕258号),明确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各司其责,共同推进,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适合全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等工作。2023年,全区医疗机构为640名失能老人提供健康评估和服务,较2022年增长17.2%(2022年完成546人),服务率达100%;全区安宁疗护床位19张,收治患者51人,患者及家属满意率达98%。
渝北区先后出台《渝北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北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支持引导社会办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团队多方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年均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惠及老年人3万余人;面向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800张,对特困、低保、失能、残疾等特殊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1650户;持续7年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服务16万余人次。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40 号)文件精神,我区严格按照市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全区23家机构成功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2337名老人享受长护险待遇超2347万,有效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支付能力。
目前我区正在出台渝北区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5年行动方案,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健康照护项目清单、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评估,提供相应的健康照护服务。
二、关于建立跨部门高效协同推进机制的建议
渝北区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统一指挥、多跨协同、高效联动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2023年全年召开联席会议4次,协商解决逾10项具体事务。
三、关于建立统一的老年人照护等级评估制度的建议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2〕21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出台《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长期照护服务保障,由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各司其责,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等工作。《通知》明确了将建立全区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全覆盖。
四、关于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监管机制的建议
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目前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试点阶段,参保人群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暂未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参保人员,同时长护险为全市统筹,具体政策、资金安排均由市级统一管理,各区县不得擅自 “提标扩围”,若市级层面出台新的政策后,财政将坚决落实执行。我区建立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创新主动监管模式,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能落地的综合监管,医保严格照护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财政将持续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尤其是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推动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工作,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多样化城乡老人照护服务。继续做好每年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老结合服务,失能老人健康评估和服务,以保障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等特殊老年人就医、养老需求为重点,提供就近便捷的照护服务。三是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落实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清单,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
再次感谢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