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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13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75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3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曾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特困人员管理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特困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建议的确是当前特困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实际社会救助工作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管理服务不断提升。为落实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在不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及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也在不断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

一是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我区在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上加强照料服务,为全区特困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对遭遇支出型、急难型困难的特困人员,按规定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是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为在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提升其生活质量,我局积极推动物质+服务救助。通过困难群众需求摸排、救助服务资源整合、救助服务供需对接,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针对性的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帮扶服务。倡导有条件的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加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结合特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和居家安全监测服务工作,还为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安全监测等服务,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居家养老的老年特困供养人员的安全风险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落实到位。

三是不断加强特困人员教育管理。各镇街还建立了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并把关心关爱特困人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乡风的重要内容,引导特困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弘扬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

四是积极鼓励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目前,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为分散供养和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根据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相关规定,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分散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入住集中供养机构。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就近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并由供养服务机构与入住特困人员签订委托供养服务协议,落实管理服务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区做好特困人员摸排走访和帮扶工作,并根据特困人员本人的意愿,积极将有需求的特困人员转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不断提升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下一步的工作

我局将把办好分散特困人员“解需暖心”实事作为目标,落实好市民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齐心合力,协同工作,将在落实好现行各项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实施物质+服务救助,确保有意愿入住供养机构的特困人员实现应住尽住,使我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特困供养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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