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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12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4〕5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7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1号建议的复函

陈祎代表:

您好,您在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第2024040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区社区食堂发展现状

我区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物业企业设立社区老年食堂,目前,全区已建立社区老年食堂33个,开展助餐服务15万余人次。

二、关于您提的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选址与规划情况。

在调研全区实际后,我局联合财政局制定社区食堂建设方案,联合镇街引导社区老年食堂选址在老年人用餐需求大、进出方便的区域,设在2层以下(含2楼),并配置适合老年人生活需要的无障碍设施。同时,引导企业对周边的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进行用餐口味、用餐频次、预期价位等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社区食堂精准化、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可持续化运营情况。

1.政策补贴支持。《重庆市渝北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方案》(渝北民规〔2024〕1号)文件根据老年人实际用餐数据(午餐和晚餐)按年给予助餐企业运营补助,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3000-5000人次以上的补助1万元,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5001-10000人次的补助2万元,老年人年用餐人次数在10001人次及以上的补助3万元,保障助餐工作的普惠性和持续性。同时,社区老年食堂月均供餐量达到300餐的,区民政局免费向社区老年食堂提供用餐辅助设施设备用于统计用餐数据。

2.运营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在城市地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物业+食堂”、“社区+食堂”、“餐饮企业+食堂”等多样化的运营模式,在农村地区鼓励探索“村社食堂”、“赶集食堂”、“集体经济食堂”等老年食堂发展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等便捷服务。

(三)关于丹鹤小区周边社区食堂建设情况。丹鹤小区属于两江新区管辖范围,我们已将相关需求转达两江新区社保局,对周边有用餐需求的居民,可联系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机构食堂进行餐食配送,送餐时间10分钟,联系电话15223166973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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