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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2-0012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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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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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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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2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41号建议的复函
朱颖代表:
您在渝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渝北“十四五”期间开展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的“50条大纲”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于去年10月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区民政局作为承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牵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牵引,全面总结推广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未保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创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推动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我们探索构建了层次清晰、关系明确、力量多元的未成年人保护保障体系。一是成立了区级、镇(街)、村(居)三级未保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形成党委统揽、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了由区人大社建委、区政协社法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7个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律顾问、社区儿童主任代表组成的未保督查工作队伍。三是建立了强制报告、个案会商、从业查询等相关制度,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各司其职,建立了联管网络和联动机制,谋划工作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检查工作要吸纳相关部门参与,有关情况要反馈相关部门知晓,提高了未成年权益保护综合能力。四是建立了保护热线,为及时解决未成年人诉求,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推动热线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使未成年人、监护人及广大群众了解热线、使用热线,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发未成年人智慧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全区未成年人数据库,全区近20万名未成年人信息基本全部录入系统,初步实现了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管理、分类管理和特殊困难儿童数据共享,加强数据管理与动态更新,实现不同单位、相同要素之间的信息互通、行动互联、资源共享,提高了信息化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众多领域,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重点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形式多元、载体丰富、全域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
(一)家庭保护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打造家庭服务站点,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开展家庭照护支持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面向残疾和大病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上门探访、政策宣传落实、特殊教育和康复指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我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29号)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了《渝北区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和分级干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不同风险等级家访频率。
(二)学校保护方面,建立了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对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扎实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根据各自职责,扎实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培育青少年无烟文化。
(三)社会保护方面,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市场检查整治,对学校周边、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进行摸排,形成重点监管清单。依托青少年教育基地,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重庆市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的“渝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的“青少年关爱驿站”作用,着眼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立足于未成年人感化回归、致力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区融媒体中心强化工作措施,《渝北时报》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平台作用,在各个版面刊发稿件,广泛宣传,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开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专栏,网络浏览量约30万。发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新闻稿件50余篇,浏览量超100万,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我区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等规范文件规定,完善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2021年全区累计新建、扩建、改造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道路105条、74.7公里,新建缘石坡道1300余个,城区主缘石坡道设置率达99%以上;结合“公厕革命”工作,积极将传统公厕打造转变为具备第三卫生间、母婴室、残障人专用蹲位等功能性齐备的现代化公厕,为满足未成年人如厕需求,对有条件的公厕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以及方便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等卫生设施。截至目前,全区79座公共厕所设置了无障碍通道、115个公厕设置了无障碍蹲位、幼儿洗手台等设施。落实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制度,在各个大型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等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以及方便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等卫生设施。
(四)网络保护方面,区教委在深化“五项管理”的基础上,督促所有学校建立手机管理制度,未成年学生进校后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明确统一的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了必要的保管装置,严格规范手机使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区网信办充分运用网民举报、技术摸排等方式,督促各网站平台配强巡查力量,加大监看力度,盯紧各大平台和发帖评论环节,对传播违规内容的网站账号一律上报关停。区公安分局突出重点,整治不良网络行为。通过加大对“饭圈”“黑界”“祖安文化”等涉及未成年人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和现象的治理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社交中出现的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以及敲诈勒索、非法获取个人隐私等违法活动予以查处。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相关舆情,重点涉及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信息、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等移动应用软件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进行巡查。对相关QQ账号、群组等通报相关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关闭群组、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五)政府保护方面,不断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对在工作中发现、镇街上报、公安机关捡拾的各类儿童,均及时落实了监护,有效避免儿童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状况。严格落实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针对不同类型儿童分类施保、分类施策。我区建立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7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5元。渝北区竭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利,扎实推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扎实做好失学辍学学生的劝返和送教上门等工作,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了全部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此外,渝北区有承担特殊教育职能的学校,设立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设备和专业人员。我区出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20〕13号)文件,对于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扩大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16岁。”并对在市、区机构康复训练的0-16岁持证残疾人儿童少年和区内训练机构分别给予500元/人/月和300元/人/月补贴。
(六)司法保护方面,渝北区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成立“法护未来”工作室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方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及心理干预等工作。区检察院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由检察六部全体人员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发挥“一站式”办案机制,依托青少年教育基地,发挥重庆市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所的“渝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的“青少年关爱驿站”作用,着眼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立足于未成年人感化回归、致力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我区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每年的普法计划,与“法律八进”主题宣传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相结合,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依托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律师到开展法治讲座。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积极推动青少年喜爱的、易于接受的新媒体形式普法。提升青少年知法守法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加有力走深走实“七五”普法前进步伐,更加有力推动法治渝北、平安渝北建设。
此外,我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的设施建设、监护支持、关爱慰问、社会保护等。投资3070万元用于渝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预计今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投入400万元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工服务全覆盖;今年财政安排预算资金92.44万元,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引导有关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业服务。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建立了一支根植在儿童及其家庭身边的服务工作队伍。各镇(街)均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在村(居)层面,配齐儿童主任,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力推动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利用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
合力保护“少年的你”,帮助“未来的你”走得更远,渝北区意在使未保力量进一步凝聚,把未保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未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符合渝北精神气质、体现文明渝北内涵的、富有特色的未保工作经验。
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邱隆秀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