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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3-10-31

一、老年人补贴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高龄津贴

二、补贴依据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

1、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具有重庆市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户籍且年满70至99周岁享受低保老年人。

四、高龄津贴标准 

1、70-7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

2、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5元,其中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3、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4、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五、高龄津贴发放方式

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银行卡

六、高龄津贴发放时间

(一)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70-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各镇街于当年12月15日前发放1-12月津贴。
  (二)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季度发放。各镇街于4月、7月、10月、12月发放。

七、 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凭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老年人还需提供本人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渝北区高龄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社区审核--镇街审批--公示--发放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办理部门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

每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咨询电话

023-86015062

附件1

渝北区高龄津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月标准(元)

户口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和低保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低保证复印件粘贴处

社区居委会审核意见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街审核意见

盖    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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