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1-003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6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对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的情况公示
渝北区民政局对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
的情况公示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民〔2021〕181 号)的要求,渝北区民政局于2021年11月1至4日对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暗访检查情况
区民政局分组采取了“四不两直”方式,利用实地巡查、视 频调度等手段进行了检查,各养老机构均已进行了封闭式管理, 防范措施、基本制度、落实规定基本到位,但在暗访检查中也发 现部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严防不到 位。
(一)防控意识不强。大部分养老机构对渝北区当前疫情防 控形势认识不够,敏锐性不强,没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人员对《零 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要求不知道、不清楚、不熟悉。
(二)封闭管理不严。少数养老机构存在老人请假外出不做核 酸返院情况;确需外出采购或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出频率高, 返院时的防护消杀措施不够;出入登记要素不全。
(三)防控记录不齐。少数机构无消杀记录;无进出登记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四)内部管理不到位。部分机构没认真核查工作人员和老人近期活动轨迹;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不健全,职工对应急预案不熟悉;部分人员工作时不佩戴口罩;未按要求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要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 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辖区养老机构的监督检 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零星散发区域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疫情防控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落实防控措施。各养老机构应在大门处张贴疫情防控公 告、行程码、渝康码,对急需进入机构人员应当采取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完善各项记录;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