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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7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印发了《2022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强化普法宣传。

2.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目标和措施,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022年我局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民政法治建设联系点。

(二)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积极落实惠企纾困举措,协调减免养老机构房屋租金51.1104万元。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76.5万,为社会办养老机构申报市级建设补贴194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专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联合法律顾问为24家养老机构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年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头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8个专项行动,加强了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强化社会组织营商环境建设,社会组织年检率提升至95.7%。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为全区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指导服务,结合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32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并将抽查审计结果进行了通报,对9家社会组织开展了集体约谈,责令32家问题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同时进行单独约谈。

2.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探索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强化“服务跑在审批前”,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采取网络、电话等模式加强审批事项服务指导,查阅申请资料,帮助办事群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办事群众走弯路、误时机,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完成残疾人跨省通办、全程网办5件。

3.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养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请区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再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共同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能落地的综合监管。建设“三色分级”管理制度,创新行业主动监管模式,对养老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全力开展“无证无照”养老场所的关停、清理工作,联合约谈、执法10余次,共关停“无证无照”养老场所9处。常态开展排查整治,先后7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56家养老机构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改隐患共计818条。

4.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络化管理,强化了民政服务“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全渝通办”及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窗口不断优化“一窗综办”“跨区域通办”,强化开展网上申请、数据归集和“好差评”评价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47件,其中许可147件,不予许可0件。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工作。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6次,重点围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等方面进行清理。规范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流程规范相关材料并进行统一存档。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向上报备工作。2022年,我局共制定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向上级报备审查,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通过专业机构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文明治丧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8〕3号)、《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北民发〔2018〕4号)共2件文件进行了后评估,评估认定继续实行以上文件。 

4.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操作。2022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共86份,参与商讨重大涉法事项8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2年我局未制定重大决策。

(四)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明确职责划分,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出台《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的通知》文件,根据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福利彩票等领域民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渝北区民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合理划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6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做到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事后对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三是将行政执法开展情况及时录入“信用渝北”、重庆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2. 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截至2022年12月底,区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50人,其中2022年新增4人。组织2022年新任执法人员和已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在网上完成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2022年按照全国统一更换执法证件的要求,按时在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完成证件更换的申报。

2022年,邀请市民政局执法专家和聘请西南政法大学多名教授,对民政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课程包括民政行政执法案例讲解、民政行政处罚问题研究、民政执法程序规范化、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同时结合养老机构、安全消防等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3次,利用职工大会、工作例会等平台,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3. 严格行政处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22年,区民政局共有行政处罚9件,其中简易程序9件,一般程序0件。简易程序分别是重庆市渝北区回兴殡仪服务站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处罚1000元;重庆颐安堂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0元;重庆天爱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处罚700元;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处罚3000元;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处罚3000元;重庆市渝北区光大百龄帮祥昇龙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处以警告;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处罚2000元;重庆市渝北区金晚秋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处罚2000元;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金龙养老院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处罚2000元。

(五)继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监督管理制度、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制度要求。善用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落实“十必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清理、评估、审查局系统制度22项,制定完善《区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区民政局纪律规定》《关于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等系列制度,进一步消除干部人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效果评估等方面制度漏洞和盲区,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全面排查全局系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285条,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局系统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了个人事项报告制定。

2.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突出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公开重点,同时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将本区域内殡葬、养老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全面清理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儿童福利、高龄补贴、救助补贴等补贴信息、补贴政策等内容。2022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13条。

3. 加强对村(居)务公开指导。村(居)事务“阳光工程”稳步推进,通过抽查督导、现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把村(居)务公开规范到位,把村(居)务公开规定纳入到村(社区)专职干部(工作者)培训的重要内容。印发《2021村(居)务公开目录》(渝北社区办〔2021〕3号),理清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服务4个大项71个类别,所有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内容都在公开栏和重庆群工平台进行公示。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披露情况

1. 集中全面排查,聚焦重点领域

在坚持“四级联排联调”基础上, 突出民政领域排查重点,聚焦可能在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因信访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到市进京聚集上访、极端恶性案事件、重大负面舆情的矛盾隐患, 尤其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原襄渝铁路建设民兵民工、原江州建筑公司员工、原红休所老红军家属等重点群体,以及个别重复信访、心理失衡扭曲、性格偏执、极端言行等重点人员,结合实际开展集中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注重表里结合,把显性和潜在的矛盾隐患都排查出来。

2. 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化解质效

把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与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重化积”、“治理进京重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审慎决策,注重源头预防,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产生新的矛盾。排查化解矛盾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解决问题、逐一跟踪化解,坚决防止矛盾问题久拖不决、扩大升级。加强“访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行信访事项马上办、限时办、一次办,做好信访人员矛盾化解、疏导转化、困难帮扶、教育管控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信访人息诉罢访。

3.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

对排查掌握的矛盾问题,按照“三见三定”要求,落实专人,建立工作台账,包括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载明问题、类别、涉及人数、具体风险点、风险等级等,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目标以及化解时限,研究提出并落实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化解稳控措施,进行跟踪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共同担负起信访矛盾专项排查化解的政治责任。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渝北区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尽心尽力,勇于担当。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区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带头法治学习。2022年,局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慈善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社区”宣讲分队并担任队长,带领队员深入22个镇(街道)与社区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宣讲100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

(三)坚守工作纪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制度建设,对现有22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评估、审查。牵头制定完善并逗硬执行了《区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区民政局纪律规定》等,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 

统一,严守法治建设底线。

(四)依法认真履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会救助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深化推进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认定权限下放试点。全面摸排受疫情、受灾情影响等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对城乡“五大类”困难人群开展常规性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二是社区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优化“四张清单”机制和运行流程,明确“四要七不准”工作规范,建立“六位一体”监督机制,助力乡村治理,巩固减负增效成果。实施10个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示范项目,打造“渝北邻聚”治理品牌。三是养老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出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和服务补贴政策,受理家庭养老床位申请291张,开展服务1000余次。为2590名低保、失能、空巢、失独、分散特困、留守老年人和百岁老人提供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2万余人次,依托45个助餐点累计开展助餐服务3万余人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够,执法方式单一。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大队和执法科室,执法工作统筹存在一定局限,尚未实现执法队伍着装“三统一”。执法方式创新不够,执法技术手段及设备等还不够先进。

(二)缺乏独立法治机构,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目前我局并没有成立专门的法治机构,多数法律审核相关工作主要依托于法律顾问,法治队伍力量薄弱。随着依法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仅有的法律顾问制度已无法满足我局对法治力量的需要,导致部分决策因法制审核不及时而进展缓慢。

(三)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主要依托线下宣讲、发放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渠道单一,尤其是面向企业的普法政策宣传效果欠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协调区司法局,争得工作支持,提高执法成效。加大执法技术手段运用力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二)提升法治队伍力量,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应考核办法,对法律顾问考核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率。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普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好线上宣传平台,运用多种展现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通俗化、形象化解读,提升宣传内容质量,让群众、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加强面向企业的普法宣传,丰富宣传方式方法。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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