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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5-0002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许准字〔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0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5〕7号)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学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

一、准予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前

二、望你单位加强管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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