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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33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许准字〔2024〕176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1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4〕176号)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筹备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

一、准予成立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

二、望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加强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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