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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4-0033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许准字〔2024〕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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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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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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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1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北民许准字〔2024〕176号)
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筹备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
一、准予成立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
二、望重庆市渝北区古路片区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加强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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