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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30121M/2025-0013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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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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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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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8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复 函
渝北林函〔2025〕17号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复 函
韦洁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野猪等野生动物侵入侵人类生活区的建议》(第26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坚决遏制野生动物致害重大事故。我区大部分镇街有野猪种群,加之四川近期防控力度增强,野生动物种群可能随之向周边省市转移,我区野猪致害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致害风险较高。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树牢为民意识,扎实抓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野生动物致害重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行调查监测评估。坚持预防先行原则,统筹现有红外相机、摄像头等监测设备和生态护林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调查监测评估我区境内野猪和猕猴等致害兽类分布,掌握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活动致害规律。
三、加大警示宣传力度。设立警示标识并通过短信、媒体、村大喇叭等途径及时向群众预警。印发应急逃身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既要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要客观看待因致害防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实施种群调控的现实性,树立科学保护野生动物新风尚,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分级分类开展调控。我局代区政府拟写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扎实抓好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正在走审签程序。《通知》明确致害防控工作各级责任,分级分类开展致害物种种群调控,根据致害物种是否在法律规定保护范围内,采取不同的种群调控手段,从根本上解决致害严重问题。
五、落实致害补偿办法。全面施行《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依法保障单位和个人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获得政府补偿的权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2025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雪峰,联系电话:1336806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