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林业队伍法治教育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林业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市、区实施方案,按照《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渝北委法〔2023〕2号)要求,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法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参加法治培训或讲座等形式,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普通干部学法教育。通过职工大会、举办学法讲座、观看录像、发放书籍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林业法律知识学习,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三是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不断增强林业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林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一是深化林业执法改革。发挥林长制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了“林长+森林法官+检察长+山林警长”制度,建立健全责权明确、打防并举、协调有序、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办案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推行文字音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全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三是深入推进行刑有效衔接。贯彻落实《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使用、涉案物品处置、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机衔接,促进信息共享、案件共办、生态共治,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我局办结林业行政案件27件,处罚款56.85万元,责令复绿1.6518公顷,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8只(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林案件2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参照市林业局权责清单内容,依法明确区林业局权责事项136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5项。同时加强我局行政审批窗口作风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在审批体制中的应用。我局今年共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820余件。
三是进一步做好企业的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了一窗综办审批受理工作与社会事务综窗无缝对接,方便群众办事,行政审批更方便快捷;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制”、“一书三单”,许可事项均已实行审批服务综窗办理。
(四)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要求,加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尤其是对涉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3年我局没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渝北区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按照规定和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坚持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协商等必经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重大行政执法方面,我局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为成员,对我局作出林业方面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秉持合法性论证的思想,认真开展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等论证工作。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积极畅通权力机关和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及社会公众监督,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同时每年参加市林业局的案卷评查。二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做到日常监管领域全覆盖。2023年我局参加市林业局的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参评案卷全部评为优秀。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天保一次性安置人员信访纠纷持续稳控,未发生进京信访及群体性事件;鼎雅山庄工程款纠纷引发欠薪信访问题后,成立鼎雅山庄纠纷处置专班,全方位多角度化解信访矛盾,引导协助信访人员通过诉讼方式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教育。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执法资格证制度,通过执法证换证培训和业务培训等,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规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等渠道,所有信访件、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基本得到妥善解决。2023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八)加强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二是利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日”等时间节点,加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高普及率、知晓率,减少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我局发放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在林区主要干道、重点路口,设置森林防火、禁种铲毒宣传横幅20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公民、企业对林业法治意识还相对较低。
二是公民、企业依法使用林地意识有待加强,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验检疫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普法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宣传。要进一步加强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宣传,与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抓好预警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继续根据需要充实执法队伍,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办学、业务交流等举措,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执法,提高生态保护水平。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乱砍、滥伐、盗伐、擅自占用林地、违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等案件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让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全领域,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研究推进,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