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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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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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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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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贯彻执行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实施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执行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内部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造林绿化科、森防安全科及行政执法科,下设6个独立的二级核算单位,分别为区林木种苗站、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区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区华蓥山林场、区统景林场、区玉峰山林场。
根据《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更名的复函》(渝北委编办〔2022〕52号),我局下属单位名称由原重庆市渝北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更名为重庆市渝北区林木种苗站。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125,814,061.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68,681.59元占87.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45,380.00元占12.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占0%、上年结转0元占0%。收入较2022年增加6,870,651.80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经费拨款增加16,045,38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125,814,061.5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6,930.28元占5.01%、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664,803.71元占1.32%、节能环保支出11,738,975.52元占9.33%、城乡社区支出16,045,380.00元占12.75%、农林水支出88,516,567.64元占70.36%、住房保障支出1,541,404.44元占1.23%。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6,870,651.80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3,553.23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597,098.57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68,681.5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68,681.59元,比2022年减少9,174,728.20元。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36,661,873.90元,占33.40%,比2022年增加273,553.2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9,946,170.05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715,703.85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73,106,807.69元,占66.60%,比2022年减少9,448,281.43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16,045,380.00元,主要用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天保工程保护、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森林防虫、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等重点工作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551.40元,2022年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公园社保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074.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200.00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0,565.9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7,758.40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85,282.9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3,879.20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4,45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2,576.00元,增长39.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97,121.3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9,713.80元,增加29.1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保缴纳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7,682.4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435.20元,增加7.3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保缴纳基数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732,244.90元,2022年无此预算。主要用于2023年国有林场管护。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61,729.6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6,042.69元,减少39.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905,000.9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280,100.94元,增加173.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第三批补助。
(1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0,000.00元,增加50.00%。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053,198.67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842,503.96元,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紧,压缩财政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700,800.00元,减少84.0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不再支出办公楼租金384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39,088.2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78,604.21元,减少3.3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紧,压缩财政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9,823,961.5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99,886.45元,增加4.73%。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上级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688,399.23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233,327.30元,减少47.9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紧,压缩财政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3年预算数为5,661,15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1,155.13元,减少1.93%。主要原因是补偿面积有变化。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0,000.00元,增加450%。主要原因是玉峰山森林公园公共基础设施运维。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5,500,27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2,041,000.00元,减少68.64%。主要原因是2022年代编镇街项目防火能力提升819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0元,2022年无此预算。主要用于退还林地流转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惠普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5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91,060.00元,增加448.70%。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市级补助49万。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1,404.4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4,298.80元,增加20.70%。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45,38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45,380.00元,比2022年增加16,045,380.00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峰山森林公园改造升级——新坪风貌整治二期市政管网及景观工程、南天门管护站(观光亭-苗圃)防火公路改造、渝北区玉峰山林场张关管护站新建工程、玉峰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玉峰山环形公路。按支出功能科目分: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45,380.00元,2022年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林业局部门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00,300.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2,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30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000.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5,300.00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市政车辆费用纳入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区林业局及1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7,778.36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63%,主要原因为压缩日常公园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590,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1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9,152,187.69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86个,金额73,106,807.69元)。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1个,具体为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金额10,000,000.00元。纳入一般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90个,金额79,152,187.69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单位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雯雯 联系电话:023-6781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