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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重庆市渝北区森林公园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森林资源利用和建设规划拟订。主要包括拟订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组织森林资源、风景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

3、森林公园风景资源保护培育。主要包括森林资源、风景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调查、建档和动态监测。

4、渝北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承担渝北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

5、内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现有综合处、规划招商处、建设处及管理处四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047,78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7,7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8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3,246,047.77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拨款增加13,980,000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047,787.4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067,787.40元,教育支出预算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05,614.12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1,592.80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399,549.1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元131,031.16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98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3,980,000元。预算较2022年增加13,246,047.773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246,047.773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7,787.4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7,787.40元,比2022年减少733,952.27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698.20元,比2022年减少69,817.52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80,089.20元,比2022年减少803,769.79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主要玉峰山风情小镇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8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80,000元,比2022年增加13,980,000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的切块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玉峰山风情小镇建设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4,000元,比2022年增加135,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费用产生;公务接待费4,000元,比2022年减少1,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比2022年或增加137,200元,主要原因是将市政车辆费用纳入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费用产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80,089.2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清卿 联系方式:023-6781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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