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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科技信息服务。主要包括渝北科技网站管护,科技信息(宣传)采集发布。

2.科技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企业和有关单位提供技术、管理、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与顾问服务。

3.科技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为企业导入先进适用的技术,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科技培训服务。主要包括为企业和有关单位提供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服务。

5.科技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合作渠道,促进产学研结合及科技成果转化。

6.科技创新服务。主要包括为科技型企业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等服务。

7.内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由7个在编人员组成,属于科技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50,929.4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0,929.4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事业收入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其他收入 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40,731.11元,主要是财政压减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压减。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50,929.40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50,929.40 元,科学技术支出1,604,875.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2,532.48 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255.20 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266.24 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40,731.11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0,731.11 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50,000.00 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0,929.40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929.40元,比2022年减少240,731.11  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929.40元,比2022年减少 90,731.1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保、年金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0,000.00元,比2022年减少1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科技经融服务和临聘人员经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公务接待费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  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5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陈英   联系方式:023-6780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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