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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委、渝北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特编制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出台了《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划、规范和细化。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准确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按照渝北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梳理了目录一级事项10个,二级事项34个,并及时进行了公开。四是严格做到在拟定规范性文件或形成重大决策事项前利用门户网站广泛征集并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出台后及时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

    全年通过区教委门户网站、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2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条;“渝北教育”官方微信推送信息262条;在重庆日报、渝北时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教育新闻80余篇;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460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已申请公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全年共接收并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优化提升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渝北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等公文属性进行准确认定;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三是积极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发布。

   (四)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秉着做精做细的原则,着力加强以门户网站和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的建设。二是开设并细化教育相关栏目,规范准确发布栏目内容,便于群众检索和查询。

   (五)健全完善监督保障体制。一是严格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压紧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合理编制政务预算,给予政务公开工作财务保障。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素养,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职工学习会、专题培训会开展相关培训,加强了队伍建设,增强了信息公开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目前仅限于文字类解读。二是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制和审核,注重专业性、精准性和通俗性相结合;努力探索更丰富多样的解读形式,如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以及动画等等。二是积极收集汇总群众和社会关注关切问题,尤其是一些教育领域新政策新话题,及时建立咨询问答库,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搜索和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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