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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5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北教发〔2024295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45)、《重庆市渝北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北职改办〔202485号)、《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试行 )》(渝北教发〔2024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区教育系统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相应申报条件按我市公开文件执行(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单位职称申报名额,应在区人社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限额内确定(注:区教委不再下发申报名额)。空缺岗位数的使用,须统筹考虑教师情况和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申报副高级和中级的,空缺岗位5个及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数不得超过50%;空缺岗位5个(不含)以下,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使用。全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市教委规定的推荐名额内进行申报,校级领导干部申报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三、时间安排

各学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一)20241028日前报送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三)2024111日前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四)20241119日前报送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具体安排详见《2024年渝北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附件6)。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登录申报系统,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含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电子件等)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推荐。

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推荐,未经审核查验和公示的材料不得上报(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纸质件一份,经单位签审确认,且公示无异议。

(二)《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附件5),由系统下载填写并公示,单位签章,纸质件一份。

(三)《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附件4),纸质件一份。

(四)单位推荐报告。纸质件一份,包括学校岗位情况、申报推荐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等。

(五)《重庆市渝北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审验清单》(附件2),纸质件一式一份,审验人确认签字,单位负责人、单位纪检签字、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鲜章。

(六)佐证材料。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成果及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具备以下三要素与原件相符字样、单位审核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单位审签完成后按要求上传。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上传使用。

按照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通过最大化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减少个人填报、单位比对验证事项,职称申报系统已共享实现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自动填报比对。

资历、经历、工作量等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人相关档案中查证提取。需到其他单位提取的,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派专人前往查证提取。《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附件5)需公示无异议;近5年(注:截止申报之日满5周年)的听课节次、日常教学课程表、家访情况等须经单位分管部门审核确认。

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

1.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2.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容。

3.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

5.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查合格后,除综合情况公示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送审名册、单位推荐报告以及审验清单外,其余申报材料按清单列表依序分类,一人一袋(提交现场审验)。

六、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关于择优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突出高质量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各校制定的职称考评择优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委备案。

(二)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职称政策特别是新公布的职称申报条件,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组建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三)关于截至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41231日。

(四)关于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3),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

1.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全职参与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1944号)精神执行。

3.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4.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各民办学校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六)关于评审材料归档。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单位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七)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八)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人、240/人,120/人。

联系人及电话:刘彦(区教委人事科9201室),67815472电子邮箱376831659@qq.com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渝北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审验清单

           3.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4.重庆市职称申报送审名册

           5.必备经历和工作量核查表(系统模板)

           6.2024年渝北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工作日程安排一览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410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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