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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有哪些?

日期:2024-06-12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如下信息: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③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本人就业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4615日,现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个体经商)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纳税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4615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31215日前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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