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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如何申请办理?

日期:2021-12-13

   1)资助申请。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经幼儿园核实后填写《渝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2)幼儿园初审、公示。(3)镇街教管中心审核。(4)区教委、区财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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