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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450511511J/2024-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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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6-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4 

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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