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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4〕141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7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渝北教发〔2024141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 知


各中学、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24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中职学校、各普通中学(含高完中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中职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级组和班主任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合力。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挂靠、分包、承包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以所谓专业(部)为名开办校中校等违规联合办学形式。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严禁向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提供生源和生源信息。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惩招生中出现的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力度

各中职学校要加强与普通中学的联系和协调,吃透招生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要迅速行动、精心策划,及时制定本校招(送)生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优势、就业前景、创业成功的典型,特别要加大“3+4”、五年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生源吸引力。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压实工作责任

(一)各中职学校要切实担当起中职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接区内普通中学,及时分析研判,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全面完成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建立与市内区外协作的招生机制,持续加强区外联系,巩固和拓展区外生源。

(二)各普通中学要通过多种方式,向毕业学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解读中职招生专业计划、录取办法和毕业生就业前景,主动配合区内中职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志愿填报和组织入学等环节工作,确保适合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入读区内中职学校,完成市教委下达的送生计划。

五、加强考核管理

各中学、中职学校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对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职学校,将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学,将在年度办学水平评估中扣分,严重的一票否决;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45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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