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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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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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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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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4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康兴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相关变更的批复
渝北教发〔2024〕55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康兴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相关变更的批复
回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龙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龙溪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洛碛镇教育管理中心:
你们报来重庆市渝北区康兴幼儿园变更举办者;重庆市渝北区中艺南方玫瑰城幼儿园变更园长;重庆市渝北区金港湾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园长;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培正逗点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园长;重庆市渝北区文才幼儿园变更地址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3月4日第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康兴幼儿园的举办者由肖芳明变更为张媛媛。
2.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中艺南方玫瑰城幼儿园的园长由张昌书变更为刘兰。
3.同意重庆市渝北区金港湾幼儿园的举办者由陈燕变更为唐朝彬,园长由陈燕变更为赖珂苇。
4.同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培正逗点幼儿园的举办者由吉剑峰变更为高洪波,园长由陈志林变更为王婷婷。
5.同意重庆市渝北区文才幼儿园的办园地址由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新渝路163号变更至重庆渝北区洛碛镇盐井口(川庆幼儿园)。
6.以上5所民办幼儿园应及时到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相应变更手续。
7.希望以上5所民办幼儿园在招生办园过程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学,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教育规章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师生安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