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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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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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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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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2-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大成培优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相关变更的批复
渝北教发〔2024〕34号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大成培优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相关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大成培优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
你报来重庆市渝北区大成培优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相关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经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1月29日第2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重庆市渝北区大成培优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渝北区同辉路47号、53号、55号、57号、61号、63号变更为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17号附11号。
2.以上培训机构应及时到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相应变更手续。
3.希望你们在招生办学中,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依法办学,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教育规章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师生安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 此件公开发布)